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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为民 彰显司法公正 ——记古蔺县法院太平法庭

泸州日报 2017-12-12 11:51 大字

■本报记者曾臻

近年来,古蔺县法院太平法庭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效能型“三型”法庭为抓手,全庭干警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

规范办案 重视调解

案件办理质效高

太平法庭注重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以讲求工作实效为原则,结合审判实际和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太平法庭严格参照网上办案规定管理细则,从案件立案到审结的流程进行时间节点掌控,做到规范办案。太平法庭还充分发挥导诉台功能,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材料收转、法律咨询、案件督办等“一站式”服务;在立案登记工作中推行“电话咨询”“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目前,该庭已登记立案300余件,当场立案率达92%;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等特殊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太平法庭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

自2014年以来,该庭受理的案件,取得了“三高”(结案率高、调解率高、简易程序适用率高)、“两低”(判决率低、上诉和发改率低)、“两无”(无矛盾激化、无上访缠诉)的好成绩。

巡回审判 司法救助

法庭诉讼服务优

今年5月,太平法庭在石屏镇茅坝村公开审理了原告刘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第三人刘某(系原告之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刘某某认为王某某与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被法院执行的刘某的财产为自己的财产,向法院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承办法官在前往被告家里送达文书时,了解到被告自2013年发生交通事故后就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丧失经济来源,且被告家里距太平法庭有近50公里的路程。为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体现司法为民的情怀,承办法官最终将法庭搬到当事人附近的石屏镇茅坝村进行巡回审理。

一直以来,太平法庭发扬“背篼法庭”精神,将审判庭搬到乡村院坝、田间地头,利用各乡镇调解室或司法服务所等场地,确保就地解决老百姓的纠纷,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切实减轻老百姓的诉累。太平法庭选择赡养、抚养、相邻纠纷等典型案例到老百姓所在村落开展巡回审判(赡养案件必须巡回开庭),自2014年以来,共巡回开庭审理案件50余件,巡回办理案件800余件,实现了辖区三个乡镇全覆盖。

今年4月,太平法庭首先开展审执一体化工作,法庭案件审理后,开展督促履行,对经督促后不积极履行的当事人,由法庭收取当事人材料后,及时转县法院机关立案,并开展协助和主导执行,方便群众诉讼和执行。太平法庭充分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自2014年以来,该庭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

同时,太平法庭还利用文书送达、巡回审判等契机和彝家泼水节、场镇赶集日等重大节点,以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提升品位 提高修养

法庭文化底蕴深

太平法庭在推进“三型”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注入法文化元素,以宣传专栏、宣传展板为载体,用文字和图片,塑造司法权威,凝聚公开公平公正司法精神;建设法庭荣誉室、图书室、阅览室,开展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司法礼仪教育,严格用《法官行为规范》约束干警言行,狠抓审判人员审判用语文明、审判态度文明、审判仪表文明、审判行为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该庭还坚持法官办案经验交流制度,每月组织庭内法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修订内容,交流办案经验,讨论疑难案件;开展读书活动,要求干警每月必须读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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