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古蔺县法院 到农家院坝开展案件审理

泸州日报 2017-10-31 15:54 大字

本报讯(袁渊) 日前,古蔺县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法官为方便当事人,驱车40多公里,将庭审搬到农家院坝,审理一起涉嫌滥伐林木罪案件。

据了解,2015年农历8月至10月期间,郭某某和吴某某分别与郭某、周某某口头达成林木买卖协议,后二人在未取得采伐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将郭某、周某某位于古蔺县箭竹苗族乡大雄村2组、古蔺县箭竹苗族乡大雄村6组的128株、224株树木砍伐。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古蔺县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决定到当事人家院坝审理。

新闻推荐

古蔺警方:便民利民组合拳 提升群众满意度

今年以来,古蔺县公安局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强化落实便民利民改革举措,扎实推进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改革,以“便民利民”与“简政放权”组合出拳,增加公安改革的含金量,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户籍制度...

古蔺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古蔺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