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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法院:温馨调解护航脱贫攻坚

四川法制报 2017-07-13 04:55 大字

本报讯(陈林)笔者昨(12)日从古蔺县法院走访获悉,该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因修建异地扶贫搬迁住房引起的矛盾纠纷,为当地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年近六旬的侯某一直未婚,家有年逾八旬的母亲,全家靠务农为生。按照国家扶贫政策,侯某一家被列为***户。因住房年久失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侯家被列入异地扶贫搬迁的范围。2016年9月,石宝镇政府为侯某等一批异地扶贫搬迁户选址修建住房。承建商王某按相关规定取得建设资格,分别与各户签订建房合同。按合同约定,王某完成住房主体工程的建设。因王某与侯某对住房附属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侯某给付附属工程建设款。

本案涉及国家***的大政方针,为妥善解决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实地勘验建设情况,法官确信住房附属工程虽存在一定瑕疵,但只要妥善修复,矛盾就能够彻底化解。法官遂与村组干部多次到王某家中,向王某解析国家扶贫政策,释明法理。最终,王某答应按照侯某要求维修相关附属工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王某撤回对侯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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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履行通知书促执行

本报讯(李阳)作为古蔺县法院“审执一体化”试点法庭,石宝法庭成功主导执行了一起健康权纠纷,发出古蔺县法院第一份

《督促履行通知书》,成功督促当事人履行了赔偿义务。

2016年初,雷某将自家羊子放养于古蔺县丹桂镇白良村一处,后因羊子进入陈某甲家林地而与陈某甲、唐某、陈某乙发生争执、打架,致雷某受伤引发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石宝法庭向唐某等三被告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的同时,执行人员主动联系,劝导双方心平气和地处理邻里纠纷。最终,三被告主动将钱交到法庭。

为打击“老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古蔺县法院的一项重要举措便是《督促履行通知书》,一方面有利于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化纠纷于强制执行前;另一方面减轻了“执行难”带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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