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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泸州市打响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泸州日报 2017-06-02 16: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 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日前印发《泸州市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提出,泸州市将突出重点、重拳出击、铁腕治污、集中攻坚,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力争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2.1%以上,地表水优良水质(达到Ⅱ类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到83.33%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的生态文明美丽泸州。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了明确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7个区县政府所在城市(县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以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为重点,强力推进城市扬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多元污染物协同减排,确保2020年全市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古蔺县大气环境质量达标;2022年,江阳区、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大气环境质量达标;2024年,龙马潭区、泸县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气大幅降低,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2.1%以上,优良天数达标率达到78.9%。

水污染防治方面,以沱江和濑溪河(泸州段)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长江干流(泸州段)、永宁河、赤水河(泸州段)为重点保护区域,综合统筹、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污染水体治理、良好水体保护,强力削减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全面完成沱江和濑溪河流域(泸州段)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2017年,濑溪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到2020年,全市河流Ⅴ类水质基本消灭;永宁河、赤水河(泸州段)水质保持在Ⅱ类,长江干流(泸州段)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沱江(泸州段)水质持续好转,总磷≤0.22mg/L,其余指标达到Ⅲ类以上;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行动、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行动、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范行动、工矿企业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任职期造成生态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调离岗位也要追责

泸州市将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把“三大战役”实施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督察内容。按照泸州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考核规定,加强对各区县的年度考核,做到严格奖惩。严格落实《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预警、约谈、追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在任职期间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即使已调离岗位也要追责。

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组织领导小组,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落实流域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建立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机制。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大战役”有效推进。

泸州市将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污染防治。市、县两级建立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形成环境污染防治投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统筹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和项目,深化“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推进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项目治理。

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泸州市将组织产学研单位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强智慧环保建设,科学制定环境污染防治规划和工程项目技术方案,加快制定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流域水污染防治一河一策方案、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修复规划,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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