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县工会援手 亲属获20多万补偿
本报讯(魏琴 张维 闵书文)“我爱人都死亡几天了,医治欠费不能拉回尸体。我们一家老小无路可走了,请工会帮帮我吧……”
今年1月3日上午,珙县失业人员刘发群来到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求助。她岁的爱人汪远祥在年以来,一直在泸洲市古蔺县一煤矿从事电钳工工作。年4月日,汪远祥在井下上班时突发脑溢血晕倒,入住古蔺县人民医院治疗8个多月,医疗欠费余万元。同年月日,汪远祥死亡。因拖欠医疗费,医院拒绝家属把尸体运走,每天产生尸体保管费元。珙县总工会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县总工会律师团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奔赴古蔺县实施援助。
1月5日上午9时许,珙县总工会援助人员和死者亲属代表到达古蔺县,联系上古蔺县总工会派出法律工作者全程参与。时许第一次协商、调解。公司认为汪远祥突发脑溢血,并非因工受伤,拒绝给家属任何补偿和救助。死者亲属认为,汪远祥在工作时间发病,应评定为工伤工亡,或比照工亡赔偿。双方多次发生激烈争执,死者家属情绪失控,谈判陷入僵局。
古蔺、珙县两地总工会调解人员商议暂停协商、调解,分别做工作。珙县总工会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对死者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方可认定视为工亡,汪远祥发病后医治8个多月去世,不符合视为工亡认定条件。援助人员对公司代表说,汪远祥在工作岗位病倒,经8个月医治无效死亡。建议公司给予关心、帮扶,尽快让死者入土为安,降低有关费用。
1月6日上午9点,两地总工会援助人员召集死者亲属、公司代表第二次协商、调解。几经努力,时许,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公司支付汪远祥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余万元,给予死者家属安葬费、一次性供养亲属抚恤金、社保及公积金退费等5万余元,公司工会一次性发放给死者家属帮扶金1.6万元,指派专人协助办理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退费事宜。古蔺、珙县两地工会帮扶死者家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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