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提高退耕还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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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平
由于外出打工的很多,古蔺县箭竹乡村民5年前就自发将很多陡坡上的耕地弃种撂荒,到目前已经有6000亩之多。但由于当地不符合退耕条件,不能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故而村民享受不到退耕还林的项目补助。
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中,受国土政策刚性约束,基层普遍反映存在“地块该退退不了”“农民想退退不了”“地块高度分散,无法规模推进”等问题。
无地可退
政策调整解难题
2014-2016年,全省退耕任务达165万亩,但可供落地的地块选择空间很小。
“古蔺县25°以上坡耕地,87.5%都被划为基本农田。2016年本想继续实施退耕还林2万亩左右,但由于没能及时把基本农田调为非基本农田,可用于退耕的非基本农田面积不够,结果只能实施7200亩。”该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7月7日告诉记者。
凉山州一些地方实施了生态移民,大量25°以上坡耕地撂荒,农民希望退耕还林,但这些坡耕地因被划为基本农田而无法纳入。
2014年,南江县退耕还林任务为3万亩。在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下,县国土资源局从25°以上坡耕地的基本农田中调出7000亩,改为非基本农田,才勉强完成国家任务。南江县林业局总工程师李强介绍道,由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国土资源局要另外找地,补上7000亩基本农田的缺口。
随着2015、2016年继续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地方国土部门压力越来越大。
针对上述问题,2015年5月,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在全国率先提出“据实变更”“先退后调”,并明确了地方上两部门的协作要求。同年9月、12月,国家相关部委发文指出,要把生态承受力弱、不适宜耕种的坡耕地退下来,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可把基本农田调减为非基本农田,促进生态建设和保护,推进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
政策的调整为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落地提供了条件。截至目前,2015年退耕任务,除了雨季造林地区外,秋冬造林地区均已按时完成任务,全省进展在全国靠前。
因地制宜退耕还林见实效
政策调整促进了退耕还林任务的落实。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因为符合条件的地块极为分散,南江县2014年退耕3万亩,分出了1400多个作业小班(林区单位),2015年的3.67万亩划分为近2000个小班,小班平均面积约20亩。古蔺县更少,一个小班约8亩。这样的集约程度,不利于后期管护和产业发展。
古蔺县土城乡30多名业主流转了近5千亩土地种植甜橙、脆红李、核桃、桃、柳杉等经济林。“除了地块分散,坡度太陡,也导致不好打窝,管理难度大,土层肥力也不够。”土城乡林业站站长王自强介绍,如果退耕林坡度允许再小一些,业主积极性会更高。
如何让退耕地更好发挥作用?李强建议,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要因地制宜,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让工程建设质量更好。
“南江县灵活变通地实施退耕还林,百姓强烈要求退耕还林的,乡政府打报告后,我们都争取满足。对于扶贫产业园区,局部地块即便不退,也要栽下树苗,跟符合退耕条件的地块连成一片,例如燕山乡楠坪村规模发展了近2万亩经济林,集约程度提高了,有利于国土、交通、水务、扶贫产业资金等项目打捆投入,土壤改良、作业道铺起、小农水工程建起,效果较为明显。”李强说道。
“此外,南江作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县,依托光雾山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业,将经济效益不高的坡耕地,全都退了出来栽种树木,打造花香果居的绿色旅游环线。”李强介绍,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融于全县发展一盘棋,因地制宜调整,更加讲求实效,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造福地方发展,受惠项目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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