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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贪污案”引发的大变革

四川法制报 2015-12-18 23:46 大字

群众例会现场,村干部向村民通报涉农资金和民政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兰楠

“群众例会制”,即每村每组每月召开一次群众会。这是古蔺县马嘶苗族乡推进依法治乡进程的一次探索。而这一系列的探索起源于2012年的一件乌龙“贪污案”。

“同意按照规划采用村民自建方式进行建设并积极筹劳筹资、自行协调占地、青苗和基础整修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举手。”“好,通过。”

这样的一场投票发生在今年10月28日晚的乌蒙山麓一角——古蔺县马嘶苗族乡红星村五社社长王诗恩家里,这里正在召开红星村五社10月份群众例会。这次群众例会的主题是关于当地中寨新村建设的相关情况。

会议一开始,红星村第一书记张明组织传达学习了古蔺县财政局、古蔺县农工办《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通报了中寨新村建设方案。“占用我的土地、青苗,我不需要任何钱,公益事业该占就占,同意按方案建设。”村民高杰林说。“村头社头好不容易才争取到这个项目,要好好干啊。”村民侯先群说。随后,大家一致表决通过了该建设方案,并签字按手印确认。

就这样,一个新村建设涉及的占地、青苗补偿、方案设计等复杂问题就通过群众例会,在村民的热烈讨论中尘埃落定。

村民不知情怀疑干部在贪污

所谓“群众例会制”,即每村每组每月召开一次群众会。这是古蔺县马嘶苗族乡推进依法治乡进程的一次探索。小小的群众例会制度,充分保障和实现了群众在村民自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实现了“为民作主”到“让民作主”的转变。而这一系列的探索起源于2012年的一件乌龙“贪污案”。

当年2月,马嘶苗族乡鑫和村二组的群众开会要“罢免”组长,理由是怀疑该组长“贪污”了组内的一笔资金。后来,在乡纪委的调查中,组长却把账算得清清楚楚,的确没有贪占群众一分一厘。长久以来,村上各项资金使用情况,都在村活动室公开栏进行了张榜公示。虽然村活动室就在路边,但群众路过时却很少认真去看,导致群众不知情而上演了“罢免”的乌龙。

案例虽小,却引起了马嘶乡党委的高度重视。他们调研发现:过去,群众对集体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集体有什么事项需要群众知晓,主要是通过群众会来实现的,但近年来,召开群众会的村组越来越少,一些村一年到头难得开上一次群众会,有的村甚至几年也不召开一次群众会。村里不管大事小事,几个村干部一碰头,便定了“盘子”,极少听取群众有什么想法,以致于造成上情无法下达、民意无法上传、干部与群众之间误解越来越多,各项工作阻力重重。

最终,马嘶乡党委作出了“每村每组每月召开一次群众会”的决定,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易于操作、能够坚持的群众例会制度。

谁领救济救灾款?村民说了算

2014年9月6日晚,马嘶苗族乡茶园村一社召开每月一次的群众例会。茶园村第一书记罗昭宣清了清嗓子,示意会议开始。社长梁维仲首先发言,“这次上头来了一批因病因灾致困救济款,到我们社就是900元。大家认为谁最困难该得这钱,提个名。”

村民张从仁首先喊了一嗓子,“我提议梁维军。上次冰雹灾害,他屋后的树倒下来把屋压垮了,很困难。”“对。”“我没意见。”村民纷纷附和。很快,三户因病致贫户被提名出来,社长当众宣读名单。

“那我们进行下一个议题——茶叶苗预订工作。”罗昭宣说。为鼓励和支持茶叶发展产业,马嘶苗族乡制定产业优惠政策,村民购买每株茶叶苗,政府只收2分钱。罗昭宣动员大家预订,结果村民们稳坐着,男人继续抽着旱烟,女人开始逗弄起孩子,没有人发言。

“规模化种植茶叶能有啥好处?茶叶有人收购吗?”一名村民替大家提出了疑问。

“项目跟着产业走。产业规模化发展,就更容易申请基础设施项目,有了水泥便道、水利设施,好处不用我多说吧?经过前2个月的努力,我们已经引进了两家茶叶收购公司,大家不用担心销路。”罗昭宣接着说。空气一下子沸腾起来。散会后,茶叶苗预订记录处挤满了村民,村民夏世菊一口气订了16000株。去年,她的1.5亩茶叶卖了6000多元,“比种苞谷划算。”她说。

“这场会一开,我们的工作就容易多了,群众思想工作做通了,干部就不用挨家挨户去动员,一门心思谋发展。”罗昭宣说。

像茶园村一社这样的会议仅仅是马嘶苗族乡推行群众例会的一次缩影,马嘶苗族乡每村每社每月都在上演类似的故事。

例会不流于形式村民表态心服口服

召开群众例会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开好。为使每一次群众例会都如期召开和在召开时不流于形式,马嘶乡制定了“群众例会工作规程”,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定”。

一是定时间。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把会议时间、地点、通知参会群众。二是定内容。包括政策或时事宣讲、法治宣传,安排和指导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党务、政务、村务、组务全面及时地公开等。三是定纪律。例会中,参会人数有90%以上的户主代表形成的决定事项必须严格遵守,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变动。四是定主题。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实际,每次例会要确定主题,有侧重的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五是定地点。为方便群众、便于组织,召开群众例会不拘形式,地点可以在村活动室、在群众家里,或是在劳动现场。六是定考核。为避免群众例会制度出现“虎头蛇尾”现象,乡党委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对驻村干部、村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考核办法,对各村群众例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按月检查、季度通报、年度考评。

此外,马嘶苗族乡还要求基层干部以“三还”为目标,以“三求”为标准,狠抓落实,将群众例会开出特色。“三还”即还权、还利和还信,让群众充分运用好自己在村民自治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三求”即求新、求活和求实。杜绝“会上吼得凶,会后干得松”的现象。“只要每次都像这样子开起群众会,让我们晓得村上要做些啥子工作,共同商量该咋个做,再按规定办事,那我就完全可以做到不去上面反映情况!”这是马嘶乡同心村2社闵胜华在一次群众会上的表态。

数据与事实

群众例会矛盾纠纷100%化解

2014年,马嘶苗族乡通过群众例会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0件,利用群众例会化解了280件,化解率达100%。

通过群众例会,村民的诉求能够更好的表达,更加彰显了公平与正义,有助于化解基层深层矛盾,真正实现了让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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