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告

陇南日报 2018-09-12 01:09 大字

1.王情通(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苏合乡村民),2017年10月13日,驾驶甘KA0810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苏合乡老庄村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2.刘计划(男,44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石堡乡村民),2017年10月24日,驾驶甘E17621号重型自卸货车,在西和县石堡镇斜坡村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3.王早彦(男,43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洛峪镇村民),2017年3月8日,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在西和县十石公路洛峪镇喜集村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4.张峰(男,28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村民),2018年4月12日,驾驶甘E52726号小型轿车,在礼县盐官镇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条第一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拟吊销你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之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登报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向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1.王小平(男,39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沙金乡村民),2018年7月29日,饮酒驾驶甘EBM36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礼县白铨路1KM+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经系统查询,属再次饮酒。

2.谢小兵(男,34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8月24日,饮酒驾驶甘EY2241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经系统查询,属再次饮酒。

你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拟吊销你们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之规定,你们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登报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向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1.马君文(男,23岁,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何家堡乡村民),2018年7月17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宕昌县官鹅桥路口+2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杨四斤平(男,33岁,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沙湾镇村民),2018年7月25日,醉酒驾驶甘KB3631号小型轿车,在宕昌县官鹅桥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马新民(男,39岁,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新城子乡村民),2018年7月16日,醉酒驾驶甘KQ0592号小型轿车,在宕昌县岷江三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许世代(男,34岁,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新寨乡村民),2018年5月14日,醉酒驾驶甘KG3173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国道212线351KM+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王志强(男,27岁,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南河乡村民),2018年5月31日,醉酒驾驶甘KR9897号小型轿车,在宕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6.魏小干(男,44岁,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6月2日,醉酒驾驶甘AQ3136号小型越野客车,在宕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7.马鹏贵(男,26岁,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将台乡村民),2018年7月26日,醉酒驾驶甘KB226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宕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8.寇将宏(男,23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27日,醉酒驾驶甘KAK94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9.陈凯(男,23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村民),2018年8月3日,醉酒驾驶甘KF3559号小型轿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0.张逍逍(男,22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外纳乡村民),2018年8月3日,醉酒驾驶甘KG2262号小型轿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1.孟宝元(男,38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蒲池乡村民),2018年8月3日,醉酒驾驶甘KD9398号小型轿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2、田社全(男,42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8日,醉酒驾驶甘KD5529号小型面包车,在武都区东江镇一号路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3.马丽强(男,38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柏林镇村民),2018年7月25日,醉酒驾驶甘KP232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马街镇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4.唐薇(女,27岁,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居民),2018年7月27日,醉酒驾驶甘KAK131号小型轿车,在武都区桥南赵坝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5.王勇(男,22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村民),2018年7月15日,醉酒驾驶甘KC566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6、赵鹏(男,19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玉皇乡村民),2018年8月7日,醉酒驾驶甘KAH23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城郊乡白龙江南大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7.何刚儿(男,28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马街镇村民),2018年7月8日,醉酒驾驶甘KQ19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江南小吃市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8.牟亚军(男,34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村民),2018年7月30日,醉酒驾驶甘KAJ15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南大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9.冯传丽(男,58岁,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罗塘乡村民),2018年8月3日,醉酒驾驶皖AZP66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0.王博韬(男,22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30日,醉酒驾驶甘KK789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1.秦长元(男,46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西高山乡村民),2018年7月9日,醉酒驾驶甘KG724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西和县祁成线56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2.张永宁(男,33岁,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李家塔镇村民),2018年2月1日,醉酒驾驶甘KF161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长江大道东江零号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3.周岁斗(男,43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隆兴乡村民),2018年5月28日,醉酒驾驶甘KK994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隆兴乡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4.唐文奎(男,44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何坝镇村民),2018年6月8日,醉酒驾驶甘KX7188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5.韩煜(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24日,醉酒驾驶甘KF28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6.刘林(男,44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8月12日,醉酒驾驶甘K9168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韩家坝大桥北路段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7.左磊(男,26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石鸡坝乡村民),2018年8月17日,醉酒驾驶川AQ027A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文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8.樊卫江(男,49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23日,醉酒驾驶甘KE65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9.班付平(男,27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铁楼藏族乡村民),2018年8月2日,醉酒驾驶甘KL714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文县桥头镇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0.张安俊(男,55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28日,醉酒驾驶甘KC9853号轻型普通货车,在文县韩家坝大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1.周发德(男,50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镇村民),2018年7月15日,醉酒驾驶甘KS0074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文县G212线663KM+8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2.杨东(男,19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8月12日,醉酒驾驶甘KM003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东坝三岔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3.刘永贵(男,46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尚德镇村民),2018年8月17日,醉酒驾驶陕A1A3L5号小型越野客车,在文县县政府门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4.邱丁西(男,23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29日,醉酒驾驶甘KM179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韩家坝大桥北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5.魏海龙(男,32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7月23日,醉酒驾驶甘KJ895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一中停车场门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6.刘长波(男,28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石坊乡村民),2018年8月2日,醉酒驾驶甘KR082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文县桥头镇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7.许鹏(男,32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岸门口镇村民),2018年8月6日,醉酒驾驶甘K72737号小型轿车,在康县康阳路0KM+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8.马少涛(男,27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长坝镇村民),2018年8月12日,醉酒驾驶陕FQT001号小型轿车,在康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9.程超(男,38岁,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高楼乡村民),2018年8月4日,醉酒驾驶甘KS1550号小型轿车,在康望线26KM+2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0.雍生贵(男,41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阳坝镇村民),2018年8月3日,醉酒驾驶陕F8932B号小型面包车,在康阳路76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1.杜晶晶(男,32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店村镇村民),2018年8月2日,甘KC576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2.马迁(男,35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8月10日,甘KAW838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3.周凯(男,26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黄渚镇村民),2018年8月12日,醉酒驾驶甘EY6971号小型轿车,在成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4.镡小明(男,37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镡河乡村民),2018年8月3日,醉酒驾驶甘KT712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成县西街小学门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5.王小飞(男,32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沙坝镇村民),2018年7月10日,醉酒驾驶甘K68958号小型面包车,在成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6.杨兵(男,38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村民),2018年8月7日,醉酒驾驶甘KJ1929号小型客车,在武都区东江镇彩虹桥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7.马明(男,53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8年8月13日,醉酒驾驶甘ATN016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武都区城郊乡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8.温纪春(男,56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店村镇村民),2018年8月12日,醉酒驾驶甘KK175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成县一桥东头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9.闫晓明(男,45岁,甘肃省陇南市两当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6月29日,醉酒驾驶陕C0896Q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成县支旗中学2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0.杜云生(男,53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稍峪乡村民),2018年8月25日,醉酒驾驶甘KDT05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祁成县53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1.王竹林(男,24岁,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西峪乡村民),2018年8月2日,醉酒驾驶甘KP7135号小型轿车,在祁成线28KM+5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2.周东生(男,50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永兴乡村民),2018年7月31日,醉酒驾驶甘KX359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礼县徐合线42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3.李侗(男,23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8月16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礼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4.王非凡(男,19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村民),2018年8月10日,醉酒驾驶甘EA8076号小型轿车,在礼县徐合线35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以上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拟吊销你们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之规定,你们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你们在登报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向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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