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乡镇矿业公司孙家沟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邀请公众参与的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西和县乡镇矿业公司孙家沟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西和县乡镇矿业公司孙家沟铅锌矿位于陇南市西和县城165°,直距约20km处,行政区划隶属西和县十里乡所辖。2007年西和县环保局对《西和县乡镇矿业公司孙家沟铅锌矿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批复。2013年12月10日,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进行矿权实地核查为矿山企业换发采矿证(证号:C6200002013123220132371),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1.00万吨/年,矿区面积:0.2753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3年12月10日至2016年10月29日。为合理开发项目铅锌矿资源,完善开采和环保手续,企业委托兰州中诚信工程安全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编制完成《西和县乡镇矿业公司孙家沟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划定矿权范围内设计利用(332)+(333)类资源量:矿石量30.87万t,铅金属量6713.12t,锌金属量8513.38t。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采矿能力为4.2万t/a(200t/d),采用井下开采方式,平硐-盲斜井开拓方案,矿山服务年限9年(含达产年7年,减产年1年,基建期1年)。本项目新增建设投资1018.7万元。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原料、废石场等无组织粉尘经洒水降尘和块石压盖的措施进行处理;项目井下开采湿式凿岩、机械通风、喷雾洒水、清理岩壁等措施后开采废气经风井排出地面;对矿区运输道路进行块石硬化处理和洒水降尘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分期对周围的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项目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分别用于井下开采工序、道路洒水、原矿场洒水降尘和废石场洒水降尘,剩余废水回用企业选矿厂,废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采取直接泼洒降尘,排泄物采取现有旱厕堆肥处理,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在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音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止措施
矿山开采产生废石集中堆放在废石场内,废石场周边设置截排水设施,废石场下游设置挡渣墙,固体废物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
5.生态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矿山采用井下开采的方式,主要生态影响体现在地表原矿场、废石场和矿区道路的建设占压土地,加重区域水土流失加重。待项目服务期满后,矿山进行恢复复垦方案,对废石场、矿石场和矿区道路进行恢复复垦,对废弃平峒和井口进行封堵等生态恢复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环保措施有效。只要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其综合效益明显。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指项目周边附近的村民,尤其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村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
⑴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⑵公众对拟建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止措施是否满意;
⑶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⑷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2.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西和县乡镇矿业公司孙家沟铅锌矿
地址:陇南市西和县十里乡
联系人:王护居
电话:13909397164
七、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西北矿冶研究院(2017年1月名称变更为白银有色建筑设计院)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人民路19号
联系人:黄天龙
电话:0943-8249647
电子邮箱:jmh094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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