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从秦腔和川剧中脱颖而出的玉垒花灯戏
玉垒花灯戏是甘肃省的传统戏曲剧种之一。是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最初在正月十五日演出,台前台后挂满花灯,彩灯歌舞交相辉映,“花灯戏”由此得名。又因它最早出现在陇南市文县玉垒乡一带,又称为“玉垒花灯”。是来源于四川小秧歌剧,唱腔高亢、委婉、明朗,既有陇南民歌的特点,又有很重的川味。它的唱法也比较独特,不像秦腔那样的板腔,而是以角色腔加各种感情腔,再加上表现特定戏剧动作的民歌小调共同组成了该戏的唱腔形式。
玉垒花灯戏,最早约出现在17世纪末(明末清初年间)。文县和四川接壤,这里的先民有许多是从四川迁居过来的,最早的花灯戏就是从四川带来的一种小秧歌剧,剧情比较简单,人物不多,唱腔也较单一。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经过历代民间艺人的不断丰富完善,在表演程式上借鉴了秦腔,经过历代民间艺人的不断丰富完善,在表演程式上借鉴了秦腔、川剧的特点,音乐唱腔上吸取了陇南民歌、小曲音乐等特点,使花灯戏从最初的秧歌剧中脱胎而出,生、旦、净、丑角色齐全,成为一种较大型的戏曲剧种。
在流行过程中因受当地方言、民歌、习俗等影响而形成不同演唱和表演风格。花灯、茶灯、地花鼓等民俗歌舞演出的盛况,明、清两代地方志书有许多记载。
其演出形式大体为两种:一是有人物故事的“丑、旦剧唱”,被称为地花鼓、竹马灯、打对子和对子花灯等;二是“联臂踏歌”的集体歌舞,习惯称为“摆灯”和“跳灯”。这些花鼓、花灯等民歌舞形式,经过长期的演变,有的吸收戏曲的程式规律,逐渐发展成花鼓戏;有的则较多地保持着花灯的歌舞特点,搬演戏曲故事,被称为“灯戏”和“花灯戏”。由于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的差异和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流布地域的方言、音乐素材和风格以及受邻近姊妹艺术影响的不同,各种花灯戏在剧目题材、声腔结构、表演特点上,都各有特色,发展的历史过程也不尽相同。
花灯戏的突出特征是手不离扇、帕,载歌载舞,唱与做紧密结合。花灯戏唱腔高亢、委婉、明朗,既有陇南民歌的特点,又有很重的川味。它的唱法也比较独特,不像秦腔那样的板腔,而是以角色腔加各种感情腔,再加上表现特定戏剧和民歌小调共同组成了该戏的唱腔形式。因而有人说花灯戏的唱腔“讲究统一性,力求变化性。”
花灯戏剧目取材广泛,较多源于民间日常生活和爱情题材,也有不少神话传说和历史故事题材。剧情曲折生动、风格质朴、简洁风趣,具有较强的大众性。(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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