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开启电商扶贫“四驱”模式
本报文县讯 “仅今年上半年,我开设的网店‘文县小任乡下宝\’销售额就超过16万元。”文县中庙乡木家坝是县上确定的贫困村,该村贫困户、残障人士任波喜滋滋的说着触“网”后生活的变化。这是文县电商扶贫助推贫困户增收的实例。
自陇南市电商扶贫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文县坚持深化电商扶贫“陇南模式”,深度融合电子商务与***,立足贫困村农特产品销售渠道窄的实际,确定46个贫困村为电商扶贫试点村,逐步探索出电商扶贫站点服务型、帮扶代卖型、自产自销型和统购统销型等四种模式,有力促进贫困村群众就业增收。
站点服务型,是文县电商扶贫常规模式,即利用电商扶贫便民站点,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代购代销、培训指导、产品宣传等问题。在全县20个乡镇各确定3-5名工作人员,村上确定1名信息员,主要帮助贫困村群众的农特产品上网销售,同时开展生活缴费服务和购买物美价廉的商品,尽量为贫困农户减少开支。目前,各乡镇均设立电商扶贫服务站,46个试点村均设立电商扶贫服务点。
帮扶代卖型,按照“乡镇党委政府支持+爱心电商帮扶+贫困农户受益”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引导,动员网店店主主动上门收购贫困户农特产品,还签订农特产品代销合同,既保证了货源供给和质量,又解决了高半山贫困村农特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自产自销型,即贫困农户利用电子商务技能,销售自家产的农特产品,达到自我造血,自力更生,技能脱贫的目的。电商中心通过进村入户开展培训和集中培训,推行“一村一品多店”模式,引导贫困农户开设网店,推动农产品自产自销。
统购统销型,即由县内农副产品龙头企业统一收购贫困户产品,统一标准,统一包装,利用网商合力达到统一销售的目的。目前,文县贫困村农户核桃、花椒、花菇、蕨菜等农特产品实行签约公司统购统销,确保贫困群众在产品收购环节上实现较好收益。并筛选百名优秀网店,统一销售电商扶贫网货产品。(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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