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陇南正式启用“电子证照”
本报讯(记者杨丽君)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市公安局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居民电子身份证、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等便民措施。
实施“电子驾照”这一便民措施后,市民群众在路面执法管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等交通管理的规定情形下,都可以使用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将避免市民群众忘带实体证件“多跑腿”的尴尬,有效提高市民群众的办事效率,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放管服”改革红利。
据了解,户籍在陇南市且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即可通过关注“陇南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陇南办事”微信小程序进行申领,所申领的电子驾驶证在陇南市辖区内合法使用。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电子驾驶证仅适用于公安交警部门路查路检时,作为未携带纸质驾驶证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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