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清淤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陇南市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洪水逐渐消退,淤泥大量堆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就清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乡村要组织动员群众,对群众房前屋后塌方和屋内、院内淤泥集中清理,清理完成后对群众住房开展安全评估鉴定,确认绝对安全后,再让群众返回原住房居住。
二、市县有关部门和乡村要组织开展乡村道路塌方、淤泥的集中清理,确保乡村道路尽快恢复通行。
三、各县区要组织力量开展城镇街道、公园等公共区域淤泥的集中清理,确保城区环境整洁。
四、市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干线公路塌方水毁抢修和清淤工作,尽快恢复通行条件;市县水务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泥石流沟、山洪沟道的集中清淤工作,确保行洪安全畅通。
五、陇南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和市县乡机关干部要积极参与清淤工作。
陇南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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