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对贫困村新建合作社进行扶持 陇南市获3938万元补助资金

陇南日报 2018-06-23 06:2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美乐)近日,省农牧厅印发《关于下达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省级补助资金任务计划的通知》,对全省贫困村新建合作社进行扶持,补助总额共计2亿元。其中,下达陇南市共计3938万元,包括新建合作社补助资金3788万元和规范提升合作社补助资金150万元。

据悉,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采取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进行。获得资金扶持组建的合作社,必须把贫困户吸收成为合作社成员;要与农村“三变改革”紧密结合,贫困户以承包地等资产入股合作社,进行股份合作经营;资金的投入与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的数量有效挂钩;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并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同时,省级扶持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新建合作社设备购置、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财务制度建设以及开展技术培训等发展启动工作。此外,为保障合作社全覆盖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要主导推进,加强宣传培训,示范典型带动,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覆盖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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