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发文规范减免景区门票事宜 现役军人教师残疾人等受益
本报讯(记者王艳)为切实保护游客利益,规范门票价格管理,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进一步做好对现役军人、学生、教师、残疾人等群体享受减免景区门票事宜,发文进行规范。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享受相关门票价格优惠。对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时实行免票。香港、澳门、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有效身份证明,享受门票优惠价格;现役军人、伤残军人凭本人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优惠;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办理门票半价优惠,在9月10日教师节,所有景点对教师免票;60-69岁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半价优惠,70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凭本人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以上群体给予票价优惠。
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区别本地与外地游客,不得设置不同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优惠政策,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各项票价优惠政策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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