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纵深 农村沼气池爆炸,一个或可避免的安全隐患
养殖场圈舍一片狼藉。 彩钢顶棚严重损坏。
今年3月,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新集村一养殖小区内的沼气池发生了爆炸事故,造成养殖场45头生猪死亡,沼气池圈舍部分损坏。经专家组鉴定,该沼气池爆炸系业主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养殖户对专家组的鉴定提出了质疑,并要求有关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沼气池究竟在什么状态下才会发生爆炸?沼气池的日常管理究竟该由谁负责?发生安全事故后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沼气池发生爆炸
2014年3月14日下午,礼县盐官镇新集村一组的大部分村民正在田间劳作。下午5时20分许,突然,“咚”的一声巨响,惊呆了田间劳作的村民,正在家里忙碌的村民以为发生了“地震”,迅速跑出院内。但所有的村民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大家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此时,距离村民左小林的养殖场较近的村民发现,左小林的养殖场内一座圈舍的彩钢顶棚出现了塌陷和撕裂,正在田间的左小林同时也发现了情况,大家意识到可能是养殖场出了问题,就迅速向这个方向奔去。来到跟前,左小林等发现是养殖场的沼气池发生了爆炸,圈舍内的部分生猪被炸死,部分猪受到惊吓,满圈乱跑乱跳。
左小林和村民开始施救的过程中,将爆炸情况向派出所和礼县能源站等有关部门报告。得知情况后,礼县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疏散现场人员,划定安全隔离区,并对沼气池内加注洗衣粉和自来水抑制甲烷的产生,全力开展现场调查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随后,指导业主开展事故善后处理和生产自救,对死亡的生猪全部进行深埋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由于当时村民都下地干活,此次爆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养殖场损失惨重
4月26日,记者来到盐官镇新集村一组走访时,养殖户左小林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此次爆炸给他造成的惨重损失。
据左小林介绍,他的养殖场初办于2000年,经过8年的艰苦发展,到2008年有母猪40多头,年出栏育肥猪600多头,出栏仔猪200多头。后来因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和农村能源政策的支持,2008年,他的养殖场开始扩建,并建造了一座沼气池。至爆炸前,存栏生猪380头,其中育肥猪152头,母猪40头,后备母猪25头,仔猪163头。当天当场炸死45头,损失超过5万元,伤残的猪只卖了3万多元,损失超过18万元。爆炸发生后,由于受到惊吓,许多母猪不吃食,不得不处理掉,目前仅留了9头母猪。从爆炸发生到记者去采访为止,母猪生产的小猪全是死的。
正如左小林所说,记者采访的当天看到,一头母猪生产了11头小猪,可产下来全都是死的。对此,左小林只能默默忍受,并将原因归结于“受到爆炸惊吓”所致。
“被炸死的3头母猪,因为投了保获得了3000元的赔付。目前,加上圈舍倒塌等,所有损失超过了40万元。”说到此,左小林抱头蹲在地上开始抽泣,“一个办了15年的养殖场,因为爆炸,现在不得不面临倒闭,我15年的心血全都成了泡影,真是心如刀割啊……”
对于此次爆炸事故,左小林认为“可能是由于沼气池建设质量和设计容积等存在缺陷导致”,他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他一个确切的说法,并赔付损失”。
专家组对事故定性
“2008年开建沼气池时,县沼气办带来一名技术员,带着图纸到现场施工,2天后,沼气办的人把技术员打发走,自己施工,其间,因不会安装回流管而没有安装,直接安装了出料泵代替了回流管,这可能就是一个隐患。”左小林回忆说,“按照当时的设计,沼气池的容积应该是210平方米,但建成后实际测量是700平方米,这可能就是导致爆炸的主要原因。后来,陇南市的技术员在验收时说,该沼气池‘仅仅是个化粪池,而不是沼气池\’。”
4月27日,记者来到礼县农村能源管理站(由原礼县沼气办公室改名)采访时,该站站长王次燕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发生事故沼气池的建设情况。
据王次燕介绍,2007年礼县申报农村沼气项目,2008年有关部门批准在全县建设,包括盐官镇新集村左小林个人申请的沼气池,均于2008年开建,当年8月30日竣工,2009年初验合格交付左小林试运行,2010年由省农牧厅验收合格,正式运行,自建成至事故发生一直运行良好。
当年,根据设计图纸,左小林家的沼气池为“发酵间150立方米,贮肥间80立方米,水压间80立方米”,建成后实际有效容积“发酵间213立方米,贮肥间93.8立方米,水压间76立方米”,经过验收,误差在容许的范围内,符合沼气池建设标准要求。而左小林所说的面积首先是个常识性的错误,也不知道他的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
“当时,礼县沼气项目的实施,都是由成都能源环境工程设计所设计、规划、放线,并指导施工,施工人员聘请的是‘具有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沼气施工许可证的生产工\’。”王次燕告诉记者,“工程竣工后,均经过了县、市、省三级主管部门的现场勘验,且验收合格,准许使用的。所有工程施工、验收情况,均有资料档案可查。”
事故发生后,经过省上专家组调查后认定:“新集村养殖场沼气池爆炸原因排除沼气池工程质量和人为故意破坏因素,初步认定为业主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沼气池爆炸原因
据王次燕介绍,沼气池爆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池内甲烷浓度达到5%—15%;二是有密闭的空间;三是遇到明火”,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而根据事故发生后业主向有关部门的说明,该沼气池爆炸前,左小林用污水泵从进料口旁沼气池观察口已“连续出料3天”,3月14日当天,“连续出料2小时后沼气池发生了爆炸”,爆炸发生时,左小林本人在距离沼气池50米左右的田间干活,不在爆炸现场,“当时电源总闸关闭,现场没有明火”,那么沼气又是如何爆炸的呢?经过专家现场勘验分析,认为爆炸原因不外乎以下两种可能。
一是,业主在出料过程中使用抽污泵,电机发热或短路都易引火爆炸。二是,出料过程中,操作人员是经过培训的沼气维护管理人员,发生事故时据业主说他不在现场,可能有人使用沼气灶或抽烟(爆炸现场有烟头),沼气池产生负压引起回火或由烟火引起爆炸。
因此,专家组首先认为是左小林在连续三天的出料过程中“没有按照沼气日常管理安全使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其次,对爆炸明火来源有两种可能,“一是进料口附近发酵原料比较稠,抽污泵容易堵塞引起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爆炸;二是在无人值守时,抽污泵在液面上空转,机械发热引发沼气爆炸”。
根据以上种种原因分析,事故专家组认为,“此次事故应当排除沼气池工程质量和人为故意破坏因素,不能排除业主违规操作和抽污泵短路或发热因素”,因此定性为:“新集村养殖小区沼气爆炸原因初步认定为业主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沼气池如何安全管理
记者了解到,沼气能源作为补贴性项目,在农村得到了绝大多数百姓的认可和使用。就礼县的情况而言,目前该县全境有沼气池20000多座(8立方米小型沼气池),其中仅盐官镇新集村兴建沼气池就达110多座。
那么,沼气池究竟该如何实施有效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呢?
“从开始有了沼气项目,能源站就首先分期分批对使用沼气的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管理指导,并与沼气使用业主签订安全使用合同,教会大家如何科学地对沼气进行管理、维护和正确使用。”王次燕告诉记者,“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能源站大量印制《沼气安全管理二十条》、《安全使用沼气十不准》等相关资料,发放给每一户业户,让大家阅读学习,掌握具体知识。同时还将《沼气项目管理信息手册》、《沼气使用安全挂图》等大量发放和张贴,以确保沼气的安全使用。”
也就是说,在广大农村沼气使用的过程中,能源管理站仅仅是一个技术培训和使用指导的服务机构,沼气的日常安全管理还要靠“使用者”自己来完成,相应的,如果因使用不当发生事故,则使用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县上有关部门多次将情况向省上有关部门汇报,希望上级部门能从项目扶持方面给左小林以扶持和补助,以便帮助其尽快恢复生产,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王次燕告诉记者。
“能源管理站也特别希望沼气用户能以此事故为借鉴,切实按照技术培训要求和日常安全管理标准,认真细致地管理好和使用好自家的沼气,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王次燕最后这样说,“其实这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
文/图 本报记者 宋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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