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清代抚康乡 寮阳书院的历史往事

玉林晚报 2019-12-19 07:28 大字

唐至德二年(757年),抚安县(今兴业蒲塘辖地)改名为抚鹿县;宋开宝年间抚鹿县改名为抚康县;宋开宝七年(974年),废抚康县降为乡。明洪武三年(1370年) 设抚康乡(旧治今蒲塘圩)管辖小平山和党州,抚康乡属鬰林州管辖,明清民国朝代沿用。

清代抚康乡有八堡二甲六圩,八堡即蒄垌堡,独帽堡,龙平堡,卢塘堡,平阳堡,平山堡,岭头堡,张峰堡;二甲即清水甲,党州甲;六圩即垌心圩(今卖酒镇周覃村),蒲塘圩,沙塘圩,小平山圩,北底圩(北市),桥圩。民国2年(1913年),抚康乡分为上抚康乡(今蒲塘)、下抚康乡(今小平山),隶属鬱林县。

清同治五年(1866年),鬱林州抚康乡(蒲塘)八堡人士捐资在北寮岭之西(蒲塘街西门电影院旧址)建立寮阳书院,书院以座落在北寮岭之阳而得名;旧址原是清代鬱林州抚康分司衙门遗址(在今蒲塘镇人民政府内),有一批田产供书院收支使用,书院由覃村冯俊元和石山坡萧承煊倡建。抚康乡石山坡村肖春园大富绅(清道光年任鬱林州县承,曾康概捐资建白马桥、登高桥和大洋桥)的大儿子萧承煊率先捐八十万铜钱、抚康乡宾兴馆捐资三万铜钱,另加众八堡人士捐献的九百多万铜钱作为资金买地建书院。当时鬱林知州叶葆元题写一块大牌匾“寮阳书院”悬挂于书院大门正中,并撰写有《抚康寮阳书院》一文记述书院。

寮阳书院仿照鬱林紫泉书院形式而建,有学堂,学舍,师舍,厨房等,书院门口内左右两旁各有一棵相思树,树龄有140年;石山坡大富绅萧承煊捐资建有6间宽亮大间的学舍。清同治七年(1868年)二月,抚康宾兴馆在寮阳书院内建成投入使用,西侧为学堂学舍,东侧为宾兴治事所,书院在蒄垌堡置有一批田租产业,每年收益租谷数百石供书院办学经费使用。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科举兴办学堂时期,寮阳书院改为抚康乡小学堂,后来在1908年又改为抚康乡高等小学堂。民国2年(1913年)广西省鬱林县政府下令全面禁止鬱林县各乡村设私塾,制定兴新教育之风、公立学校政策,将抚康乡高等小学堂改为抚康小学,民国13年(1924年)改为鬱林县立第三小学。民国30年(1941年)秋季转拨为私立抚康初级中学的校产,同年秋(1941年秋),鬱林县私立抚康初级中学在寮阳书院旧址成立。

(通讯员 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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