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林业局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
康县讯(通讯员苟鹏泽)日前,康县林业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康县是陇南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康县有林地面积320.34万亩,森林覆盖率66.7%。林改开始后,康县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县350个行政村民主选举产生了林改理事会,把林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足额拨付了县级林改配套经费,保障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康县曾荣获“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先进县”,在全省率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林改成功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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