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品下乡 土特产进城 康县电商实现“弯道超车”
本报通讯员刘宏洲
日用品下乡,土特产进城。“双十一”购物狂欢华丽落幕,康县农村淘宝交易额再次出现井喷,获得不俗成绩,但这仅仅是康县电子商务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康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帮助农民卖“山货”,改变城乡群众购物方式,创造出了突出的成绩,实现了电子商务在山道上的“弯道超车”。
“双十一”,康县农产品火了
“双十一”购物狂欢期间,康县木耳、天麻、茶叶、核桃等土特产最火?最新数据显示,在本次“双十一”购物活动中,该县数十家网店日交易额超过万元,“宝贝儿乡品屋”等网店日发单突破一千。
不少网友为其点赞的同时,也惊奇地发现,享受农村淘宝“福利”的村民们,在买卖方式上确实发生了改变。
据兴源土特产加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文山介绍,“双十一”期间,网民在网上购买土特产的欲望特别强烈,这不但解决了农产品的卖难问题,更为企业节约了营销成本。
“虽然我们离大城市很远,但我们离市场很近。电子商务使农村经济的‘神经末梢\’得到了激活。一批批‘山货\’纷纷搭上电商的快车,飞出山窝窝,飞向全国各地,带动了群众增收。”康县县委书记李廷俊说。
如果没有电商,邱进元的茶叶不知道要用多久才能卖完。“想不到把茶叶摆在网上,很快就卖完了,而且比在门店里卖划算多了。” 邱进元激动地说。
政府支持,电商改变百姓生活
短短两年间,康县已开办网店627家,发展电商企业21家,物流快递15家。
“康县电子商务虽然起步晚,但县委、县政府从政策扶持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入手,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努力缩小发展差距,推动了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康县电子商务中心主任蒋安常说。
2014年底,康县出台《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办法》,明确规定,对全年在线上月销售额稳定在1000元以上有发展潜力的网店,一次奖励500元;月销售额稳定在3000元以上的网店,一次性奖励3000元;线上销售额首次突破6万的网店奖励5000元,突破10万的奖励6000元,突破20万的奖励7000元,突破50万的奖励10000元,突破100万以上的奖励20000元。对实体企业、商品流通业、物流运输业、服务业开办网络销售平台的,年交易额在50—100万元的,奖励10000元;年交易额在100—300万元的,奖励20000元;销售额在300万元的,奖励30000元。对为电商提供优质网货产品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年供货额5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000元;年供货额300万元以上的,奖励30000元;年供货额1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000元;年供货额5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00元。对物流企业,按照物流发送件数每单补贴1元。
像这样的奖励措施还有很多,如金融奖励、年终表彰等。可以说,康县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与政府的推手是分不开的。
截至10月底,康县已实现线上线下销售额8380万元。
当然,康县电子商务发展的路还有很长,机遇与挑战并存。正如康县负责人所说,下一步将复制并借鉴其它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税费政策及监管服务模式,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物流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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