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讯记者赵野为了帮助他人考过科目一陇南一驾校
兰州晨报讯(记者赵野)为了帮助他人考过科目一,陇南一驾校教练网购考试作弊仪器,哪知正在传输答案时被抓了正着。6月15日记者从陇南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依据相关法规,对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对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月下旬,有群众匿名举报称,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西成分所科目一考场附近有一台黑色轿车装有电子作弊设备,正在与考生联系进行作弊。接报后,西成分所工作人员立即对考场周边情况进行巡查,并发现一辆黑色现代轿车停在考训场围墙外,工作人员即将其拦截,同时向徽县公安局泥阳镇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泥阳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嫌疑车辆依法进行搜查,并在车上搜到了可疑电子设备和驾校反光背心、学员胸牌等物品,民警随即将违法嫌疑人翟某某、高某、宋某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询问调查。
经询问,翟某某系某驾校兼职教练,与高某在驾校相识,得知高某熟练计算机操作,遂伙同高某花了25000元在网上订购了一套考试作弊仪器,并企图利用设备干扰科目一理论考试,达到其帮助参考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而非法获利的目的。事发时,翟某某与其妻宋某某以及高某利用电子设备帮助考生周某某实施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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