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13年1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路志强
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不断创新完善服务举措。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确立“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先后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十二五”规划、农村改革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工作等17项规范性文件,引导各级院坚持做到执法理念紧贴群众关切、工作重点紧贴发展实际、服务措施紧贴民生诉求,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效果。立案侦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86 件953人、涉农职务犯罪1138件2001人、商业贿赂犯罪614件668人。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045人,提起公诉1476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220人,提起公诉257人。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衔接机制,依法督促移送刑事案件436件554人,有效监督纠正了一些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
——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治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管控、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1341人次。积极参与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实施赌博等犯罪专项活动。针对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340件,促其堵塞漏洞,整章建制。健全完善了联系乡镇、社区制度,建立了与企业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了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法律诉求,立足职能提供服务和帮助。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8489人,提起公诉79327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创新完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快速反应、案件指导和侦查引导机制,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3824人,提起公诉43994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8159人,提起公诉8572人。积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段的维稳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规范案件办理标准,加强检调对接机制建设,认真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依法从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660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81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398件。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矛盾信息收集研判、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答疑、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措施,统筹各方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共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96件,改变原处理决定34件;立案审查刑事赔偿案件36件,给予赔偿34件;为408名刑事被害人解决救助金203万余元。通过开展 “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和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等措施,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69件4676人;已被判决有罪3798人。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4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亿余元。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省院在带头办案的同时,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推行交办、参办、督办等方式,带动了各级院的办案势头,立案侦查大案1384件;县处级干部261人,厅级干部7人。依法查办了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受贿155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60余万元案等一批大要案。
——认真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和甘肃省实施意见,着力破解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02件737人。先后组织开展了查办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家电下乡和涉农领域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上述各类案件278件364人。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以及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共制发检察建议4317件。向各级党委呈报职务犯罪预防年度工作报告174份。对836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成功举办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甘肃巡展。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82857次。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96件,监督撤案1566件;追捕2729人,追诉671人。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前移监督关口。通过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抗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和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60件,法院审结411件,判决改变率达66.9%。
——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力度,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制度,共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83人。深入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职务犯罪罪犯刑罚执行等专项监督检察。10个派驻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积极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着力构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145件,抗诉923件,法院审结819件,改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629件,抗诉改变率达76.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20件,法院采纳238件。监督民事执行和调解案件2014件,法院采纳1741件;支持和督促起诉3147件,疏导息诉服判1912件。
——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坚持把纠正诉讼违法与健全诉讼调查工作机制结合起来,注意在诉讼监督中发现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的执法司法人员417人。
五、积极推进检察管理创新,大力提升精准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设计,积极构建培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新规范、新机制,不断提升检察管理水平。
——推行以质量为主导的绩效管理。为建立全省统一的激励引导和质量评价机制,省院制定实施涵盖各项检察工作的《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从实体到程序、法律效果到社会效果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突出对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办案效率等指标的量化评价,引导各级院将工作重心向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工作效率等方面倾斜,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关系更加协调统一,形成了各级院提质量、抓重点、创特色、争位次的良好氛围。
——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控。创新案件管理机制,省市两级院和部分基层院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了职务犯罪案件拟撤案和不起诉报省院批准、涉案款物省院集中管理等48项制度措施。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以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为重点,评查各类案件657件。强化对下指导,省院每年两次组织副厅级以上领导带队深入市县院开展督导调研,并就执法办案工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
——推进检察管理机制建设。推进流程管理,编订《甘肃省检察机关工作规程》,细化、实化各项工作的内容、程序、时限和标准,促使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推进层级管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层级负责办法,明确办案人员、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的权责,形成了分层分级把关担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实绩管理,实行了工作计划通报制、季度工作分析制和个人工作情况报告制,做到绩由事考、事从责定、以绩用人。
——健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包团联络、定期走访、邀请视察等经常性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措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6次,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5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邀请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认真接受社会监督,新选任人民监督员455名,监督案件319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检察白皮书、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甘肃检察微博等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履职水平和执法能力。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活动。举办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展,制定落实检察人员异常行为管理、受托说情报告、廉洁从检承诺等规定。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效能风暴行动”等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共帮扶330个贫困村、9109家困难户,协调立项帮扶项目199个,协调落实帮扶资金6500余万元。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努力实现决策民主、用人民主和经济民主。加强政治轮训和业务能力培训,共培训市县两级院班子成员270人次。加强对检察长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建立完善了加强市级院检察长管理、上级院检察长与下级院检察长谈话、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检察长述职和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对11个市级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考察。加强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使两级院领导班子专业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
——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落实《检察官法》,制定《甘肃省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举办培训班602期,培训人员32640余人次。邀请12名全国知名专家教授举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系列讲座。958人通过司法考试,比前五年增加695名。引进博士4名,硕士150名,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业务专家。组织315名干警到党政机关和上下级院之间挂职锻炼。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实施《2009-2012年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公开招录、选调1157名急需专业人才充实基层院。确定省院16个业务部门和18个市县两级院“一对一”帮扶甘南、临夏两级院。筹措3亿元资金加强科技装备建设,自主研发了办公办案辅助软件应用系统,检察专线网、局域网、分支网建成率均达到100%。101个院完成“两房”建设,大部分院配套建成“五小”设施。铁路、林区、矿区院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
2013年检察工作打算
一、始终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为转型跨越、富民兴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义,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围绕服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3341”工程建设,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业强省战略、文化大省战略,以及“三农”工作,依法查办和预防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文化惠民工程领域,以及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过程中的犯罪。
二、始终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参与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坚决打击“***”、“***”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轻缓处理轻微刑事犯罪。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及发生在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力度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
三、始终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把提高执法公信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强化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办案水平。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人民群众谋利益。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实现干警清正、执法清廉、检察清明。
四、始终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牢把握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的切入点,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加强案件评查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
五、始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牢牢把握强基固本的根本目标,以“四化”建设为方向,不断提升基层院建设工作水平。重视基层人才培养工作,完善落实稳定基层队伍的政治、经济待遇。着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认真落实科技强检战略,推动完善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做好帮扶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机关工作。着力深化检察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软实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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