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
本报讯15日下午,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分别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两院”报告以翔实的数据、具体的实例,向省人大代表报告了过去一年甘肃省惩治贪污腐败、打击黑恶势力所取得的成绩。
法院:全省法院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
梁明远在报告中说,一年来,全省法院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6329件,审(执)结151935件,结案率97.2%。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007件,审(执)结2889件,结案率96.1%。全省各级法院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以及拐卖妇女、贩卖毒品等犯罪;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金融诈骗、制贩假币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免予刑事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共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4940人,对不构成犯罪的50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正在服刑的8258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全面发挥了刑罚的惩治、教育、改造和震慑作用。
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的监督指导作用,共审结二审案件9353件;审结各级检察机关各类抗诉再审案件145件,其中改判35件,维持原判30件。
与此同时,改革和完善公开审判政策,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的全方位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省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全国“公开审判制度研究”唯一试点法院。
检察院:为国家挽回损失1.3亿元
乔汉荣在报告中说,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997人,提起公诉15553人,同比分别上升6.28%和5.33%。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爆炸、放火、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2110人,提起公诉2432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5344人,提起公诉6235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嫌疑人1711人,提起公诉1699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34人,提起公诉64人。
全年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40件942人,同比分别上升11.1%和12.3%。抓获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通过案件初查工作,为164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了事实。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532件787人。其中大案294件,要案59件,大要案数和比例同比分别上升20%和6.1%。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08件155人,同比分别上升22.7%和26%。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社保办原副主任刘保禄贪污案,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肃北县原县长曼曼、原县委副书记张剑峰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案件的依法查处和交付审判,鼓舞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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