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5单位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简讯
本报南宁讯(记者/廖志荣)近日,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我区有15个地区及单位在列,分别是:南宁市、柳州市、南宁市横州市、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桂林市象山区、桂林市秀峰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贵港市公安局、北海市教育局、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崇左边境管理支队友谊关边境派出所、柳州市鱼峰区天马街道大龙潭社区、百色市右江区百城街道文明社区、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滩散小学、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五小学。
据悉,依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规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限为5年。已被命名5年期满的,须重新申报。
新闻推荐
柳州五城区首个乡村“复兴少年宫”启用 乡镇孩子在校园也能上公益兴趣班
鱼峰区首个乡村“复兴少年宫”启用。图为学生们在社团老师指导下学唱壮族歌谣。今报记者刘山摄今报柳州讯(记者刘山)跳啦啦...
三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三江侗族自治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