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安监部门出台方案,对烟花爆竹进行有效管控 扩大禁放区域 禁区外设零售点55个

南国今报 2019-02-03 16:00 大字

柳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图

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从2019年1月11日起,柳州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组成的环线并向外延伸50米所构成的区域(如图所示),全年禁止布设烟花爆竹经营点。该市安监部门为此制定了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布点经营工作方案,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实施有效管控,确保龙城百姓能过一个愉快、祥和的“环保”春节。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的通知》规定,柳州市区从上述时间起,在市区中心城区,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各县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划定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

经统计,截至1月底,柳州市辖城区烟花爆竹零售布点55个。在市区中心城区禁放区域内,原有限放区外固定经营点19个(柳南8个、柳北6个、城中2个、柳江2个、鱼峰1个)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各城区采取调整经营位置到禁放区外、批发企业回收退货、收回经营许可证等方式,进行经营销售问题处理,确保禁放区域内没有设置零售经营。

柳州市安监部门指导督促各县区继续落实零售点“两关闭”措施——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的零售点。倡导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积极推广三江侗族自治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示范建设经验推广,指导各县区安监部门在2019年春节前,根据基本安全条件,重新核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经摸排统计,截至1月31日,全市各县零售点共887个,与去年1082个零售点相比,减少195个。

节日期间,柳州市安监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据统计,“禁燃令”施行以来,柳州警方共查处了55起,处罚54人,处罚金额10300元。截至1月31日,全市收缴私炮9829件(箱),暂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6本,取缔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窝点3处。其中收缴私炮较多的县区为,融安收缴3300件(箱)、三江收缴3100件(箱)、柳江收缴1494件(箱)、柳城收缴1462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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