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法院保驾护航 执行工作刚柔并济:被执行人有心无力,组织调解;被执行人有钱不还,依法判刑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乒宾)12月11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执行工作服务营商环境情况,同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执行工作刚柔并济,努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11月30日,全区法院今年共受理以个人、各类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执行案件共217227件,已结案件166250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6.38%。
案例1:蒋某向傅某借款,投资于中草药种植,逾期无力归还。该借款纠纷判决生效后,柳州中院发现,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他在儒某公司、榆某公司分别持有49%、30%的股权。这两家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中草药种植,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前景良好。这是融水苗族自治县重点扶贫项目,大量贫困户也在参与种植。如果立即对股权评估拍卖,这两家公司可能会陷入困境,也不利于脱贫攻坚的工作大局。经过审慎考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傅某对蒋某的偿债能力恢复了信心,蒋某也决心经营好企业偿还债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2:北流某润商贸城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某献,被北流市法院判令支付梁某强、杨某、梁某垫付款236万余元,杨某献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执行阶段,杨某献收到法院的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后,仍然拒绝报告财产情况,还将自己的三个子女送至高消费私立学校就读。之后,他被两次司法拘留,但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献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杨某献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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