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曝光199名违规人员 有房有车开公司还申请公租房廉租房 要求他们30日内退出公租房或退回廉租房租赁补贴

南国今报 2019-07-13 15:59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黄远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500万元,还来申请公租房?申请到融水苗族自治县公租房小区——横山小区35栋2单元602室的曾某,经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后,被取消了住房保障待遇资格。与其一同被取消资格的还有132人,这些人有的有车有房,有的开办公司注册资本五六百万元,还有的是财政供养和高收入人员,以及已故人员。

7月5日,融水县住建局发布《关于取消部分人员公租房承租资格的公告》,记者在住建局公布的《融水县违规享受公租房待遇明细表》上看到,有33名申请公租房的人(家人)有工商登记,其中超过百万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有12人,最高注册资本的是谭某,其家庭成员有多个工商登记(最高注册资金1000万元)。

此外,公布名单中有15个有房产登记,17个有车辆登记,28个为财政供养人员,42个收入已超出融水城镇低保标准,5人已故。

公告称上述人员等违反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4〕162号)中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的规定,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决定取消他们的住房保障待遇资格,被取消的人员须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到融水县住建局办理退出的相关手续。

7月5日,融水县住建局还发布《关于要求不符合廉租房租赁条件的人员退回违规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公告》。同步公告的《融水县违规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明细表》中,67人被要求退回违规领取的廉租房租赁补贴。违规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最高的是叶某,有工商登记,注册资金10万元,违规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7650元。

名单中,违规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的人中65人有房产,1人有工商登记(注册资本10万元),1人系财政供养人员。

公告称上述人员等违反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融政办发〔2011〕234号)中第九、十条的规定。现决定违规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的人员必须于公告之日起30天内到融水县住建局退回违规领取的廉租房租赁补贴。

对于不服上述决定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融水县人民政府或柳州市住建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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