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柳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护航

柳州日报 2019-01-25 09:44 大字

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骏朋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一个案件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导致其销售员廖某有可乘之机,骗取客户52万余元。案件承办人当即建议该公司在交款柜台设置醒目的提示,提示客户的购车款要转到公司的对公账户,并提出一系列管理举措,依法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万余元。而这只是柳州市检察机关为护航柳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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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柳州发展

2018年,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柳州重大发展战略,出台了《柳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并落实与国有及民营企业联系制度。柳州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重点企业、开展“以案释法进企业”活动等,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一年来,柳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持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起诉涉企商业贿赂犯罪68人,批准逮捕盗窃、哄抢、强买强卖企业财产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犯罪27人。依法惩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起诉“善心汇”网络传销等犯罪26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1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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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有效开展

2018年5月,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肖龙权、唐永富二人非法采矿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柳州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

为扎实推进公益诉讼的有效开展,柳州市检察机关努力开拓公益诉讼案源渠道,依托市政府热线12345拓展公益诉讼线索,开设公益诉讼线索“随手拍”举报平台,为群众开设守护公益的绿色通道。

2018年,市检察院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网络餐饮、幼儿园、学校、医院周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进行专项监督;针对柳江、融江、洛清江等流域水源地生态环境受损的情形,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柳州市检察机关重视办案实效,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共摸排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32件,立案7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4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已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财产1732.27万元,督促恢复林地、复垦耕地813.6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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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18年4月23日11时许,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的家属王先生和吴先生,从融水苗族自治县同练乡大坪村骑了9个小时摩托车,将“心系百姓疾苦”“践行初衷 情系民心”两幅锦旗送到了市检察院,感谢市检察院的司法救助不仅给他们送来了温暖,更帮他们解决了生产和生活中的燃眉之急。

柳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8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3.5万元。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三级检察院办理因案返贫的2名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25万元。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0.9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在柳州组织召开刑事诉讼公开审查观摩会,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向全国推广。

柳州市检察机关还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配强办案力量,出台切实措施,加强与监察委、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协作配合,从严从快逮捕、起诉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

据介绍,2018年,柳州市两级检察院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30件105人,提起公诉5件37人。向监察委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2件。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1件3人,审查起诉3件3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本报记者 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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