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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维权之路不再那么难 我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观察

广西日报 2018-02-07 11:33 大字

本报记者李家健通讯员李琦

临近春节,为了让农民工顺利拿到辛苦钱,过上一个安心、舒心年,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大了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援助力度,帮助他们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一直在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让他们维权之路不再那么艰难。

A普法先行:维权得会用法律武器

【直击现场】

去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来了10多位农民工,希望法援中心帮助讨回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90名农民工共计约100万元工资。

“你们跟施工方签了合同吗?合同规定了工资发放的方式和金额吗?”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张成宝循例问道。10多人却面面相觑,纷纷摇头:“他们就说要给我们这么多,哪里会签什么合同。”

经过细致询问,张成宝才明白,工程经过了层层转包,这些工人的劳务关系变得非常复杂。他一下犯了难:“如果没有劳务关系的直接证据,维权的过程将异常艰难。”果然,劳务承包方所承认的数额与工人们的诉求差距较大,事情陷入僵局。

经过数周的现场调查,并且在多个部门的支持下,法援中心终于将这些工人的劳务关系弄清楚,并将案件诉至当地法院。

又过了近半年的调查和审理,去年11月,90名农民工总算拿到了71万元被欠工资。

【延伸阅读】

“如果农民工朋友的法律意识更强些,如果掌握的证据更齐全些,维权过程会顺利很多。”张成宝说。

近年来,我区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呈现调查取证难特点,给维权带来诸多困难。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按规定为其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往往无法拿得出相关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加强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培养势在必行。”自治区司法厅法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将其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针对农民工学历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工地、进乡村”活动,教会他们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此外,手机已成为农民工们常用的通讯工具,有必要加强新媒体普法力度。去年以来,南宁市就通过网络平台推出《试用期不可随意“退人”,超过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在工伤后维权?》《工人受伤难维权,法援助其终获偿!》等60余篇与农民工相关的普法文章,收到良好效果。

B绿色通道:优先从快处理农民工事

【直击现场】

“这都是我们要过日子的钱啊,感谢法律援助,我们终于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1月9日,有人带着两面锦旗来到柳州市城中区法援中心,让负责处理该案的法援律师吴岚感慨不已。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仅让111名农民工拿回了工钱,也阻止了一场群体性事件。

城中区河东村东岸某商业广场项目因为建设方问题,导致劳务承包方无法按时向工人发放工资。2015年至今,累计欠下111名工人共300多万元工资。拿不到工资的工人情绪非常激动,多次计划采取极端手段向政府讨说法。

为了尽快平息事件,柳州市司法局紧急启动法援应急机制,专门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案件采取简化受理程序、快速办理措施。同时,将此案的法律援助工作指派给某律师事务所。法援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不分昼夜地接听农民工的电话,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联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公安等部门开展调查调解。

去年10月开始,一笔笔款逐步打入农民工的账户,直至今年1月9日,所有款项均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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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大多为群体性劳资纠纷,具有涉及人数多、涉案标的大等特点,容易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所以应妥善处理。”经历此案,法援律师吴岚表示。

近年来,针对农民工维权的特点,我区出台了《自治区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各种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包括扩大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机制,实行24小时内受理制,并免予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审查,做到“当即接待、当即受理”,优先从快处理农民工维权事件。

此外,我区还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通过联络员引导有困难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全区1.43万余个行政村,100%都组建了联络员队伍,实现村级法律援助网络的全覆盖。

C防范未然:预防机制将案件调解在诉前

【直击现场】

去年12月,苍梧县梨埠镇一家宝石加工企业被列入了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重点监控对象。该企业被重点“照顾”的原因,是曾经出现过欠薪行为,遭到工人投诉。最近,又有工人向当地司法所反映,该企业又开始拖欠工人工资。

收到这个线索,梨埠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连续4天来到企业,组织工人和企业主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企业老板黄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其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黄某与2名从事宝石加工的农民工达成和解,双方签定调解协议,由黄某分期向2人支付拖欠的1万元劳动报酬。

这是梧州市建立法援预防和调解机制的一个缩影。去年12月以来,该市发挥全市109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67个乡镇司法所地处前沿、熟悉民情的优势,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建筑工地、中小企业等欠薪易发单位及有拖欠工资历史的企业进行重点走访,及时掌握企业欠薪、拖欠工程款等纠纷线索,主动介入、掌握舆情、及早协调化解,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延伸阅读】

“预防比治理成本低,但效果却更好。”梧州市司法局局长蒙华介绍,去年以来,该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引导全市108名政府、事业单位、企业法律顾问,为单位、企业开展法律体检,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律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存在的可能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从而在源头上预防欠薪案件发生。

蒙华认为,农民工维权事件一旦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耗时费力,对于农民工而言,维权成本太大,不利于解决问题。因此除了预防机制外,还应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调解机制,凡是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认为可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由承办法律援助人员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启动调解程序,尽最大可能将纠纷解决于庭前、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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