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发假信息引人上当 90后无业男子一审因诈骗罪获刑

柳州晚报 2020-10-17 12:03 大字

记者付华周

晚报讯 为谋取不义之财,90后无业男子何某玩起了“空手套”,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手机销售信息,引人上当受骗。后来,事情败露,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10月14日,记者从融安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于近日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何某9个月有期徒刑。

24岁的何某是外地人,曾因犯诈骗罪被判过刑。案发前,其居住在广东省东莞市,与被害人梁女士相识于东莞市某酒吧。经查,去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间,何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销售手机信息。

今年2月4日,现居融安县的梁女士看见何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二手手机信息后,通过微信与何某沟通,商谈好以2900元的价格向何某购买一部iPhone手机。次日,梁女士扫描何某发来的支付宝二维码,向何某支付了2900元购机款。2月6日11时许,梁女士再次联系何某,以3600元的价格帮她朋友找何某购买一部iPhone11手机,并通过扫描何某发来的微信支付二维码付了钱。

当梁女士支付上述6500元购机款后,何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忽悠对方,要么说“等下发货”,要么则说“退款”等等,但始终不发货也不退款。梁女士意识到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4月27日,何某在东莞市寮步镇某出租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何某归案后交代,他手中并没有手机卖,之所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手机销售信息,是为了让别人误以为他是卖手机的,从而转钱给他,以此达到其诈骗的目的。诈骗梁女士所得钱款已被他全部用于日常开销。

该案审理期间,何某的家属代其退出4500元诈骗所得钱款。法院根据该案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何某9个月有期徒刑,处罚金3000元,并责令其向被害人梁女士退赔剩余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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