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养殖产业 骗取扶贫补助款 融安县12名村民涉嫌诈骗罪受审

柳州晚报 2020-07-25 11:27 大字

庭审现场

通讯员 韦成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虚构养殖鸡、鸭产业事实,弄虚作假应付扶贫产业验收,从而骗取扶贫补助款,融安县大将镇瓜洞村的12名涉案村民最终为其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邓某春等12名涉案人员被指控犯诈骗罪出庭受审。

据悉,本次受审的邓某春等12名被告人均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年龄在31岁至70岁之间。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期间,邓某春多次与其余11名被告人采取2至3人合谋的方式,利用相应人员的贫困户身份,虚构养殖鸡、鸭产业的事实向政府申报扶贫补助款,再利用邓某春养殖的鸡、鸭来应付并通过扶贫验收,诈骗扶贫补助款从中获利。

其中,2016年,邓某春、兰某长经过合谋,利用兰某长的贫困户身份,由兰某长虚构养殖600只鸭的事实申报扶贫补助款,再利用邓某春养殖的600只鸭来应付并通过扶贫产业验收,骗得扶贫补助款6000元。事后,邓某春、兰某长各分得3000元。2018年,两人采取相同手法,利用邓某春养殖的300只鸭和600只鸡骗得12000元扶贫补助款。事后,邓某春、兰某长各分得6000元。

案发后,邓某春等7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兰某长等5人则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12名被告人分别退出了相应的赃款,其中邓某春退赃45250元。

公诉机关表示,邓某春等12名被告人诈骗国家扶贫补助款,其中邓某春犯罪数额巨大,其余被告人犯罪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2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均为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面对指控,邓某春等12名被告人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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