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90后男子一审获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柳州晚报 2020-07-25 11:06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为图赚快钱,90后男子黄某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窃取、用手机号码生成器生成、联系他人非法购买等多种手段,累计非法获取上千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然后贩卖给他人赚取差价。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21日,记者从融安县人民法院获悉,黄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一审判处4年有期徒刑。

30岁的黄某是柳州本地人,无业。去年12月17日,他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据黄某交代,他2018年11月在外地打工时得知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来赚钱的事,知道这样来钱快,也不辛苦,遂决定用这种方式赚钱。

今年5月,融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名指控,黄某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3月至12月期间,黄某使用非法软件联系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买家,多次购入公民个人信息共约300万条。同时,他还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共约450万条;通过手机号码生成器生成公民信息共约300万条。之后,他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他人,从而赚取差价。

经市公安局电子数据鉴定所釆集鉴定和融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统计,黄某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达11252066条。经查,黄某在犯罪过程中的累计交易金额约为13万元,其本人从中获得非法利润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该案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某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其违法所得的8万元也被判令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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