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在押人员性命 为民警履职撑腰 融安县看守所所长韦承懿是个“多面手”
韦承懿
今报记者钟华文/图
同事们都知道,韦承懿是一个“多面手”。他大学学医,工作后取得了主治医师资格;后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此外,他还具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
韦承懿今年45岁,2003年从警后就一直在融安县看守所工作,历任民警、副所长、教导员、所长等职务。曾有亲戚劝他趁年轻改行去当律师或医生,收入要比当民警高得多。他不为所动,始终坚守民警岗位,将他的才能奉献在公安工作中。
打赢官司
为依法履职民警撑腰
虽然没有改行当律师,但韦承懿的法律知识在公安机关也大有用武之地。
2017年3月,融安县的黄老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融安县公安局赔偿其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5.6万元。事情的起因,是2016年的一起纠纷。
2016年7月14日,在融安县城街头,黄老汉与人发生纠纷,紧抓住对方的三轮车不放。面对到场的民警,黄拒不服从民警要求其放开三轮车的指令,民警只得采取措施制止。在此过程中,黄右臂肱骨发生骨折,民警随即将他送到医院检查治疗。黄在诉状中称,他的右手肱骨是被民警捶断的。
融安县公安局成为被告后,事发时出警处置的民警倍感压力,也觉得委屈。韦承懿受指派,作为公安局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他仔细查阅案卷,分析双方的证据,找到了案件的关键。他向法院申请,委托权威机构对黄老汉右肱骨骨折的致伤方式进行鉴定。经鉴定,黄老汉的骨折“符合间接暴力(旋转)所致,直接击打右上臂难以形成此种类型的损伤”。
黄老汉诉称,民警对他直接使用暴力造成了他的右臂骨折,鉴定结果恰恰否认了这一点。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黄老汉的诉讼请求。
案件的胜诉,为民警依法履职撑了腰。韦承懿先后9次代表融安县公安局出庭应诉,案件全部胜诉。
人工呼吸
救活危重在押人员
凭借扎实的医学功底,韦承懿的急救技术在公安队伍中非常突出。他曾多次担任柳州市、来宾市人民警察学校“警用现场急救技术”教官,2013年曾代表柳州市公安局参加自治区公安厅警务实战比赛获团体第二名。在看守所的日常管理中,韦承懿的急救技术也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3年8月的一天下午,当时担任融安县看守所副所长的韦承懿本不当班,但他还是习惯地来到看守所里走走看看。下午4时许,正在监控室里的韦承懿听到对讲机中传出紧急呼叫:在押人员卢某趁着同监室的其他人在看电视时,偷偷躺在床上用衣服猛勒自己的脖子,情况十分危急。
韦承懿和同事迅速赶到卢某所在监室,只见卢某昏倒在地,鼻涕唾液糊了一脸,已经没有了呼吸。韦承懿立即跪在卢某身旁,实施心肺复苏术。他用手擦掉粘在卢某口鼻旁的分泌物,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并徒手进行胸外按压。几分钟后,卢某就恢复了自主呼吸,随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
管理有方
确保看守所无事故
卢某经过治疗返回看守所,没有落下任何后遗症。具备心理咨询师专业知识的韦承懿,又对卢某进行了心理辅导,让卢某能够直面自己的罪行,诚心悔罪改过。
担任融安县看守所所长后,韦承懿充分发挥每一名管教民警的特点,形成合力对不服管教、破坏监所秩序的在押人员进行心理矫正和心理干预。因为杀人罪已被法院判处死刑的廖某,曾出现谩骂民警、破坏时钟和报警器、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经过韦承懿的心理矫正,目前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的廖某,已能正视自己的罪行,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管理规定。
因为工作中的优异表现,韦承懿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和柳州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在融安县看守所工作了16年,该所能够持续27年安全无事故,与他的付出密不可分。作为所长,他还要把这项来之不易的成果长久地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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