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批次鲜湿米粉抽检不合格 建议市民食用鲜湿米粉时最好是经过烹调后再食用

柳州晚报 2018-06-17 11:17 大字

○○记者 吴祉婧

晚报讯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11期)进行了公告。在本轮抽检的30批次食品样品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均为鲜湿米粉。

据了解,抽检的粮食加工品16批次,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合格样品6批次;酒类3批次,合格样品3批次;肉制品2批次,合格样品2批次;饮料2批次,合格样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合格样品1批次。

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中,其中4批次均存在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即由市永财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榨粉)(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年3月27日20时15分)、柳东新区协盛米粉加工厂生产的鲜湿米粉(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年3月28日3时40分)、柳东新区新街米粉加工厂生产的鲜湿米粉(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年3月28日4时40分)、三江侗族自治县陈东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年3月28日1时)。

另外2批次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即由融安县东旭米粉加工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年3月28日2时)以及融安县鸿旺粉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8年3月28日2时)。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虽然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但检测人员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鲜湿米粉由于本身特性,保质期短(多为8至24小时),水分含量高,微生物极易繁殖。且柳州市辖区内的鲜湿米粉多数均是烹调后食用的产品,其微生物会在加工过程中被消灭掉,因此建议市民食用鲜湿米粉时最好是经过烹调后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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