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结婚证丢失 想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受阻补领结婚证 宜早不宜晚
本报讯据《柳州日报》报道,近日,融安县一村民因父亲结婚证遗失焦急不已,致电柳州市婚姻登记中心咨询,说父亲病重想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子女,却发现没有结婚证难以办理过户手续,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因查询不到老人结婚档案需要本人到场办理补领手续,“如今老人家年岁大了,病重行动不便,我们担心去县城的路上有所闪失,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对于上述情况,柳州市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婚姻登记部门可以受理补领结婚证,但补领结婚证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系统内并未查到那位融安县老人的结婚档案,老人须亲自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并且带上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相关材料,才可以补领结婚证。”该负责人说。
“这几年,我们碰到了不少结婚证遗失、损毁以及信息不对等现象,很多市民不重视这些问题,大都要到老人病重甚至去世后,才发现需要结婚证过来找我们帮忙,但那个时候我们往往有心无力。”柳州市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补领结婚证是有相关规定和程序的,不符合条件的,他们没有办法为其办理补领手续。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市民的婚姻登记状况大多只能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在此之前结婚的市民,其结婚登记档案基本上无法查找。
广西桂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军说,凡是涉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都需要用到夫妻关系证明,比如财产过户、房屋买卖等等,法定的夫妻关系证明就是婚姻登记部门的结婚登记档案材料。因此,市民须重视保管各自的结婚证,发现遗失等情况及时补办,以免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带来诸多不便。
柳州市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家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的子女,要注意检查老人的结婚证是否保存完好、信息准确,一旦发现有遗失、损毁以及信息不对等现象,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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