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限制车位包月租用,这玩的是哪一出? 事发汇景龙湾小区,业主们质疑此举违反广西物管条例有关规定,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在小区车库入口处,挂着禁止临时车辆进入的警示牌。
今报记者廖艳明文/图
近日,柳州市汇景龙湾小区业主向今报热线反映,小区地面车位不卖月票,业主与外来访客一样,停车都是按次收费。此外,地下车库没有卖出去的车位也只售不租,业主们意见很大。
业主投诉:停车按次收费“伤不起”
4月8日,记者来到汇景龙湾小区,小区内分A、B、C三个独立区域,A区、B区与C区之间隔着一条路。地下车库入口处,有一块写着“地库禁止临时停放,请勿驶入”的警示牌。
家住B区的业主龙先生说,他家的车一直停在地下车库,按月缴费,他总是提前交一个季度的费用。3月底,他去交二季度的停车费时,被告知只有30个指定的车位能租,他此前租的车位已经不能租了。而地面的车位没有月票,只能按次收费。也就是说,没有买车位和租到指定车位的业主,今后车辆都算临时车,也不能进地下车库。
龙先生说,此前,他租的地下车位是固定的车位,每月收费300元。如今按次收费,他每天接送小孩、自己上下班,一个月的停车费就要四五百元,这样他们业主的负担就加重了。
他家有两辆车,如此算下来,每个月停车费就要上千元。无奈之下,龙先生只好购买了一个车位,另一辆车按次收费,以减少开支。
业主王女士同样对此意见也很大。她家两个孩子,一个在上小学,一个在上中学,如今停车费大大增加,她直呼“伤不起”。
物业公司:
车位太少只能先来先租
记者就此来到柳州市万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汇景龙湾服务中心采访。中心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广西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海公司”)出具的工作联系函,上面写着该公司开发的汇景龙湾小区现有未售机械停车位30个,其余机械车位已经全部售罄。
该工作人员称,小区共有2000多住户,车位只有1000多个,加上有的住户家中有两辆车,车位确实比较紧张。房开公司说车位已经卖完,只拿出30个车位来出租,他们也只能照办。这30个车位出租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谁先到就租给谁。如果有业主不租了,就可以租给其他业主。
至于地面停车位,C区有六七十个月租车位,都是固定租给业主。而A区和B区的地面车位比较少,里面还有社区办公,若固定租给业主,来办事、访友的市民将无处停车。
房开公司:
未售车位出租会影响销售
在销售中心门口,张贴着一份川海公司的车位销售公示,上面显示,B区、C区还有98个车位未售。工作人员称,3月份已经卖了近30个车位,这几天都在卖。目前,还有业主来联系,希望团购部分车位。未售车位还有剩余,但数量每天都在变动,暂时无法统计。
未售车位为何不拿出来出租?该工作人员称,如果拿来租了,别人买下这个车位后,容易与租用人发生矛盾,比较麻烦。
针对房开的答复,有业主表示,若这些车位好几年都卖不出去怎么办?这实际上就是变相“逼”业主购买车位。
部门答复:
月票或临停应由业主选择
针对此事,业主们查看了相关法规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不出售或者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放车辆,且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业主们认为,房开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该条例规定。
此前,柳州市五星步行街的中侨地王大厦也出现了取消月票,业主只能按次交费的情况。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释了当前柳州市住宅停车费的政策,按照规定,收取停车费有月票和临时停放两种方式,作为经营方必须提供两种方式供业主选择。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收取停车费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必须提供两种方式供业主选择,如存在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速对其进行查处。
针对上述问题,业主拨打了12345和12315向相关部门反映。目前,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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