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证驾驶 还发朋友圈炫耀 柳州交警:女子和车主都将面临处罚

南国今报 2022-03-26 07:57 大字

柳州讯近日,柳州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其微信好友韦某(女,23岁)无证驾驶车辆,并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等多平台发布视频炫耀,引发关注。

接到市民举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联系上韦某。3月23日上午,韦某来到交警机动大队接受调查。

据韦某自述,2月16日,她和朋友们驾车出去,一开始是她男朋友驾驶车辆。下午4时50分左右,在209国道沙铺镇附近路段,男朋友开车有些累后,她便接手来开,随后便在微信群里发布了自己开车的视频。被人提醒是无证驾驶后,她一开始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直到交警部门电话联系上她,她才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在询问的过程中,民警了解到,韦某并没有去考驾驶证,她打算在5月份的时候再去学习。看到韦某交通安全意识如此淡薄,民警严肃告知她无证驾驶的危害。

通过民警的法制教育,韦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检讨书,表示会认真备考机动车驾驶证,以后驾车上路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韦某男朋友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将面临罚款200元,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非法律特别列明的),将面临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柳州交警提醒,要想开车上路,还得经过专业培训,依法取得驾驶证。车主或驾驶人切不可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否则必将害人害己。(刘朔)

新闻推荐

两城管热心救助七旬妪

街头扶助老人他们的姿势超温暖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朱开健)3月21日下午6时许,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一中队的梁超、杨柳权...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