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不合格电暖器两家公司受处罚 共被罚没款7万多元,并没收不合格产品

南国今报 2022-01-20 14:09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廖艳明)近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家公司销售不合格的电暖气,共被罚款7万多元。

2021年10月21日,执法人员来到柳邕路的柳州市周美贸易有限公司检查,发现有标注“玫花”字样的电暖器出售。该电暖器为湖南省邵东市一家电器厂生产,多款产品均无相应的外包装,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查封。

不久,执法人员收到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检验报告,这些取暖器经抽样检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线措施”等项目不符合要求。随后,执法人员对此事立案调查。

该贸易公司销售的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要求,最后被罚没款约4.37万元。

在柳邕路的柳州市大铭家电商贸有限公司,同样存在销售不合格“玫花”电暖器的情况,最后被没收300多台不合格产品,并被罚没款2.8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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