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用地上种菜 最高罚5万元 城管提醒市民不要心存侥幸

南国今报 2021-05-13 14:09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韦德盛)在城市道路旁、公共用地随意不能种菜,被执法部门清理后就是白忙一场;如果在防洪用地上种菜呢?那后果就更严重了,有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5月10日上午,柳州市柳南区城管执法局收到12319城管服务热线投诉案件,称西堤路抢险通道北段河西污水提升泵站入口旁,有人正在种菜,希望及时处理。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近100平方米的空地上,种有南瓜苗、红薯苗等。菜地旁,竖立一块写有“防洪用地禁止种菜”等字样的牌子。一名女子正在整理菜地。

执法人员当即对女子种菜行为提出批评教育,并责令她马上自行清理。

12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当事人仍未对菜地进行清理,随后组织人员依法清理。

我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河西堤管理所一名负责人表示,在防洪用地上种菜,属于围恳河道行为,可依据防洪法相关规定处罚当事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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