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搭档作案 专干入室盗窃 因偷到的两部手机卖给同一人而暴露“狐狸尾巴”

南国今报 2021-01-13 13:52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通讯员郭仲凯)1月11日深夜11时30分许,涉嫌攀爬入室盗窃的男子覃某羡及协助他作案的妻子阿群,被柳州市鱼峰区警方抓获归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覃某羡多次作案盗得的手机,都卖给了同一个人。

1月3日凌晨,柳州市燎原路天和人家小区一户三楼的人家失窃。小偷攀爬住宅楼外墙上的排水管,并用工具撬开窗户进入屋中。家主发现失窃时小偷早已逃之夭夭,经清点确认被盗了两部手机和400多元现金。

鸡喇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接到办案后,迅速展开侦查。通过查看案发小区内外的公共视频,民警发现盗窃嫌疑人为一名戴着帽子、口罩和手套的男子,该男子走路似乎有些跛。这些特征与另外两起入室盗窃案的嫌疑人完全相符。之前两起案件分别发生在嘉汇龙潭小区和宝莲新都小区,嫌疑人同样是在凌晨时分攀爬外墙水管后撬窗作案。民警立即将这些案件串并侦查。

天和人家小区的失窃居民利用被盗手机的定位功能,配合民警追查手机的下落。民警根据该线索展开调查,发现被盗手机落入了男子梁某的手中。梁某在鱼峰山附近收购二手手机,12月1日宝莲新都小区窃案中被盗的手机,后来也被卖到了梁某的手中。当时民警询问他手机来历,梁某称手机是一名陌生男子在路边卖给他的,他并不认识那人,更不知道他的下落。

同一名窃贼销赃的手机,又卖给了梁某,这难道是巧合?办案民警决定先将梁某控制住。1月11日下午4时许,鸡喇刑警在柳邕路北段梁某的住处将他抓获。对于两次收购同一人所盗手机的“巧合”,梁某也难自圆其说,不得不承认他认识销赃的男子。

根据梁某的供述,民警很快确认了盗窃嫌疑人为40多岁的男子覃某羡。覃某羡是来宾市人,走起路来有些跛,曾因为入室盗窃被判过刑。1月11日深夜11时30分许,民警将覃某羡及其妻子阿群抓获。

据覃某羡夫妇落网后供述,每次作案都是在凌晨,由阿群驾驶电动车载着覃某羡来到案发小区附近。覃某羡爬围墙进入小区,尽量避开安防摄像头的拍摄区域。他攀爬入室盗窃得手后,再打电话让阿群驾驶电动车来接他。

根据覃某羡夫妇供述和民警掌握的情况,去年8月以来,夫妇二人在柳州市鱼峰区的多个居民小区攀爬入室作案6起,每次偷得的财物数量不等,多则数千元现金,少则一部手机。

目前,涉嫌盗窃的覃某羡夫妇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梁某,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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