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柳州“鼓励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政(上) 市民参与“热度”高 单位态度有点“冷”
一些单位外面立有“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的提示牌。 今报实习记者何俊涛 摄
核心提示
日前,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柳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已进入意见征集阶段(详见今报1月6日2版)。该《征求意见稿》的第三十条【错时共享】提出: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将专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这条内容引起了有车一族的极大兴趣。那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此怎么看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今报记者巴方
记者连日走访市民和一些单位发现,对于柳州“鼓励单位停车场社会开放”新政,市民反应热烈,大部分表示欢迎。但是,一些企事业单位却谈了自己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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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征求意见
网友反应热烈
《征求意见稿》在今报管微和报纸上发布后,引来了网友们的热烈反应,特别是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的内容,引起大家热烈讨论。
如今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不少市民购买了新能源车,但市区内的充电桩远远不足,充电成了个大问题。看到条例中有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消息,不少车主仿佛看到了“救星”。
网友“李家四少”就留言:“这个方案很好,大大方便了市民错峰停车或充电,值得推广!”而网友“?芸芸芸芸芸?”也表示,很多充电桩都设在单位或者政府机关里面,若他们的停车场对外开放,不但方便市民停车,也方便车辆充电,十分便民。很多网友都对《征求意见稿》的这条新政表示欢迎。
采访中,也有市民表示,如今不少单位内的新能源充电桩是建得比较多比较好的,如果单位内部停车场能对外开放,市民充电方便了,不少人还是愿意买新能源车的。
但是,也有不少网友担心,好的出发点不一定能够有好的结局,大家对“错时共享”方案在表示支持的同时,也提出可能出现的问题。网友“梦里不知身是客”就指出:“办法是好方法,但是有些人会在别人单位里乱停车,叫也叫不走。”“龙门客栈”也表示赞同:“初衷是好的,但落实起来会变成‘做好事难’。企事业单位非工作时间开放停车场,其实所谓非工作时间不过是下班后的晚上至第二天早班前的那段时间。如果有车主不按时开走,将导致企事业单位员工无法停车进而影响工作,别说没,这种人到时绝对大有人在。”
除此之外,网友们对于条例中对“僵尸车”“路边停车管理”等内容,甚至不等提意见就喊话管理部门:“赶快出来管一管。”网友“sr19921224”就表示:“老旧小区里那些无人认领的‘僵尸车’,该处理一下了。”网友“rain”喊话:“对那些常年把路边停车位当自己车位的车主,有关单位也该整治整治了。另外,对地下车位大量空置,而地面路边‘停车位’长期饱满的小区,是不是也该整治整治了,能不能推行租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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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机关单位“自顾不暇”
作为苦于无处停车的市民来说,如果能够就近到住所附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停放自己的私家车,自然是求之不得。但是对于那些拥有内部停车场的单位来说,听到这个消息,却倍感压力。不少单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愿意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不愿“露脸提名”。
柳州白沙桥头某高层大厦里头,有个方正的大院子,大厦的前后左右都有停车位,而且还建有一个地下停车场,看上去停车位资源相当丰富,似乎很具备“错时共享”的条件,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我们这个院内,两栋大楼,有一家银行,还有4家机关单位,都是特别多外来人员来办业务的那种,由于这处建筑是十几年前修建的,而且当初设计的也不是今天的用途,所以停车位的规划仅仅只能满足工作人员的车辆和公务车停放。周末机关开会,下面二层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参会,有时候他们的车进来都停不了。”该大厦内某机关单位办公室主任表示,除了建筑本身的历史缺陷导致车位不能满足眼下的现实需要,更关键的一点,是多家单位共享这些车位,我们只分到20个,“以后如果还要向市民开放共享,那谁说了算呢?谁来管理?发生问题风险谁来承担?”
记者走访了解,目前停车位紧张的主要是柳州的老城区,而那些位于老城区的单位,只要是老建筑,都有相同的窘境,停车位严重不足,自顾不暇,想要共享并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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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有条件的也有“顾虑”
柳州市高新南路某机关拥有一个独立的院落,里面的40多个停车位大致能够满足该局机关和一家二层机构的停车需要。但对于“错时共享车位”,该机构负责人表示:“从内心来说我们肯定不愿意”。至于不愿意的原因,是他们已经被这样的事折磨过了。
原来,他们附近小区的部分居民,已经不请自到跑来“共享”车位了。有人在下班时间设法将汽车停放进来,但是第二天往往都不会及时开走,最过分的一辆车居然停了一个月没挪窝。
“在单位院子里停车不走,交警不会来贴单,连城管都不管的,这种情况你怎么办?”该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这样的办法以前也有提过,但是现实的可操作性不强,因为对单位来说,管理难是最现实的问题。
除了担心社会车辆开进来后停着不走,还有其他问题困扰着企事业单位。一位事业单位主管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允许外来人员夜间或者是节假日来停放车辆,那么是否收费呢?现在不对外,晚上保安关上门值班不用花太多精力,请一个人就足够了。如果对外,就意味着保安不仅要对进进出出的车辆进行登记,还要增加巡逻的次数甚至要增加巡逻的人手,这些成本都得增加。若不收费的话,则很容易造成管理不到位、秩序混乱,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而若收费的话,作为机关事业单位,费用要上交财政,对本单位也没多大好处,做这件事的动力也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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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过的收获了“教训”
位于柳州市人民广场的某事业单位,拥有一个较大的停车场,有32个新能源车位和29个汽车车位,此前出于便民考虑,曾主动给市民共享过车位,并允许停放过夜,但是由此产生的诸多问题,令他们打了退堂鼓。
“安全方面的隐患太多了,我们发现过几次,有人夜间砸单位的玻璃门窗,试图入内盗窃,被保安发现后,马上开车逃跑,因为他的车就停在这里。更多的是管理员受气受委屈,有时车位紧张,一些车主不耐烦等待,就会找茬辱骂管理员。”该单位停车场管理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表示,单位门口设有一个残障人士专用车位,结果却成了“投诉专用”。有的外来人员只要看到那里有个空位,也不理会车位上“残障人士专用”的标识,硬要停上去。管理人员上前好心告知该车位非残障人士不能使用,车主便以“服务差”为由向政府热线投诉,令他们疲于应付。
更让他们头疼的是:个别小E车主素质低下,明明停车场内已经满员,硬要往里冲,冲进来发现确实没有车位,竟然直接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扬长而去。管理员阻拦,对方就说:“我的车这么小,有什么关系?”管理员强调消防通道不许停车,万一发生火灾会影响救援,结果车主竟然质问:“我停会儿车的功夫,就会起火吗?!”起了争执后,单位又会收到投诉。
而几辆“僵尸车”更是让他们头疼,因为成年累月不挪窝,他们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通过交警部门要到车主电话。结果车主还是不配合,一听是他们的电话就挂,硬是又拖了几个月,最后在工作人员不懈努力下,才不情愿地将车挪走了。
“我们的停车管理员受的委屈太多了,处理各种投诉调查也很烦心,加上夜晚的安全压力大增,所以单位决定夜晚不再对外开放,白天也只接待相关业务人士的车辆进来停放。”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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