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一课想退费 被美妆机构拒绝 经协商,培训方愿意退回部分课程费

柳州晚报 2021-01-03 10:36 大字

李女士与培训机构协商退款微信对话截图。

记者 周莉莉

“我在美妆培训机构只上了一节课,现想协商退费,但对方说不退。”近日,市民李女士遇上了一件烦心事,两年前,她在一家美妆培训机构报名参加了一门3480元的课程,但她只在该机构上了一节课,现因个人原因想中止学习,与机构负责人协商退费无果后,便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公众号:liubaoweiquan)反映了情况。

上月21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李女士。李女士称,2018年,因想学习一门手艺,她在位于城中区五星商业步行街的一家美妆培训机构报名学习化妆课程。当时,她分两次交了大部分学费共3000元。之后,她去上过一节课,后来因没有时间学习,加之未来不打算在柳州发展,便想中止课程。为此,她找到美妆机构负责人想协商退费,对方回应不予退费。其间,她也曾低价转卖课程,但无人问津。“当时在美妆机构拿到了收据、学员证,因时间久远,收据已经无法找到。”李女士说,该机构可以扣除相应费用后退回部分金额,她都能够接受。

当天上午,记者与李女士一同找到了美妆机构负责人。该机构校长韦女士称,2018年,李女士在机构交了3000元学费,机构给李女士开了收据。而且,收据上已经写明,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但可保留终身学籍,并且李女士已经上过课程。考虑到李女士的情况,她可以转让名额给其他人。

上月26日晚,在记者的协调下,李女士与韦女士签了协议书,达成和解,韦女士愿意扣除相关费用后,退回李女士1500元。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李女士与该培训机构之间存在培训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合同一旦签订,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何况收据上还约定“因个人原因不予退费”,故李女士无权要求退费。当然,由于双方已就此事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应按此协议履行。黄华律师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务必慎重考虑,不能草率签字,否则面临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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