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卫士袁伟杰: 惩恶扶弱 践行初心
左为袁伟杰(受访者提供)
【人物简介】
袁伟杰,鱼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从业11年,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已达2000余件。多年来,他始终不忘“惩恶扶弱 打击犯罪”的从检初心,坚持深入办案一线,积极履行公正执法,维护法律尊严的职责,曾获得过“广西检察机关十佳侦监办案能手”“十佳公诉人”“柳州促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见习记者 陆美妮
打抱不平
帮助残疾人追讨被骗钱款
在袁伟杰办理的上千起刑事案件中,让他印象最深刻的是韦先生遭受诈骗一案。被害人韦先生是一个视力与智力双重残疾人,却有一笔数十万元的拆迁款,由此被不法人员覃某盯上。覃某跟韦先生是通过一个拨错的电话认识的,后来逐渐成了“朋友”。一天,覃某打电话给韦先生,以带他退保险为由,带他到柳州市好几个银行网点,从他手中骗了14.6万元。村委工作人员发现韦先生被骗后,带他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立案侦查后,将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恰好由袁伟杰受理该案。
袁伟杰在讯问覃某时,对方非常狡猾,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后来,虽然袁伟杰让公安机关补充了大量证据材料,但由于司法鉴定结果显示韦先生在本次案件中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审判机关对证据的采信存在重大的分歧,最终还是没有将覃某定罪量刑,但认定了覃某从韦先生处获取14.6万元且未归还的事实。
为帮助韦先生追回钱款,袁伟杰给韦先生提供了法律上的引导,建议他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覃某归还上述“借款”。不料,在法院开庭当天,覃某却突然拿出一张证明其已经还钱的收条。经核实,该收条上确实是韦先生的签名和手印。为此,法院判决驳回韦先生的诉讼请求。
“此事必有蹊跷!”凭借多年的办案直觉,袁伟杰意识到事情不对劲,遂仔细询问了韦先生。这一问,牵出了覃某自编自导的二次诈骗一幕——开庭前,覃某以送电器为由将韦先生骗出来,然后以多种理由诱骗韦先生在收条上签名、按手印。
获悉上述情况后,袁伟杰让村委工作人员再次带韦先生到公安机关报了案。之后,他提前介入案件,与办案民警深入沟通,积极引导侦查取证。经过网上追逃,公安机关将覃某抓获归案。
不惧威胁
用实际行动彰显公平正义
“你们最好搞死我,不然我就搞死你们!” 对于再次被追究刑事责任,覃某十分恼火,竟然以家人的人身安全来对参与办案的公安民警和检察官进行口头威胁。袁伟杰没有低头退缩,而是积极引导公安民警侦查取证,揭穿覃某弄虚作假、妄图逃避法律追究的事实,还聘请精神病理专家重新对韦先生进行了智力与视力鉴定。
经鉴定,韦先生在该案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什么两次的司法鉴定结果会不一样?袁伟杰带着疑问请教了专家。专家介绍,同一个人在不同案件中得出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会有差异,本次鉴定是仅仅针对本次案件事实所作出的鉴定结论,与前一次的鉴定结论不冲突。袁伟杰豁然开朗,并邀请该专家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解释两份鉴定结论不同的原因,为指控覃某提供有力支撑。
庭审现场,袁伟杰以翔实完整的证据链驳斥了覃某的狡辩。最终,法院判决覃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归还被害人韦先生经济损失14.6万元。
“无辜的人我们一个不会冤枉,犯罪的人我们一个不会放纵!” 在办案过程中,袁伟杰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畏艰难,将违法犯罪人员绳之以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韦先生被诈骗一案正是他践行“帮扶弱者 打击犯罪”工作职责的缩影。他说,只有让人民群众有安全感,他自己才会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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