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头车黄泥掉了一地 涉事公司被依法立案
执法人员测量撒漏黄土面积
泥头车为了多拉快跑,未采取有效措施就匆匆上路,导致数百平方米城市道路被污染。柳南区城管执法人员接报后快速出击查处,责令施工方把污染道路清洗干净后依法介入调查,涉事公司将面临最高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2月16日0时许,柳南区城管执法局综合中队接到市民向市城市管理12319热线投诉称,在革新路龙屯立交桥附近路段有很多黄泥污染了城市道路,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正在附近巡查的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案发地调查了解。
执法人员来到革新路南城百货一带路段后,看到快车道路面上有大量黄泥,初步判断为泥头车撒漏所导致。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是附近某施工工地所为,导致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原因是泥头车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尾门脱钩。经执法人员与施工方现场丈量,撒漏污染城市道路长50米,平均宽度8米,总面积达400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施工方将污染的城市道路清洗干净,而施工方也立刻调度洒水车进行冲洗。
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该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车辆轮胎带泥驶入城市道路,司乘人员不得沿途抛撒杂物。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不得泄漏、遗撒。违反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被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单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城管部门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事后将对涉事公司作出严肃处理。
执法人员表示,市民发现类似城市管理问题可拨打柳州市城市管理12319热线投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会及时查处。
本报记者 文鑫豪
通讯员韦德盛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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