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护城市“绿肺” 莲花山保护区内面积一万多平方米违建完成自拆见闻

柳州日报 2020-12-14 08:24 大字

违建建在莲花山保护区内

9日,莲花山保护区内一处面积10000余平方米的违建机械厂应声而倒,有效净化了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拆违过程中,执法人员仅负责监督督促,搬运物品、拆除违建、清理现场等拆违全过程均由当事人自行完成。

事情还要从8月9日说起。当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逻时发现,老金机械厂内搭建了5间钢架棚、6间活动板房、1间集装箱房、2间砖混房屋。执法人员询问了解到,搭建建筑的当事人姓金,其目的是为了生产汽车配件和水泥砖瓦。

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处的钢架棚、活动板房、集装箱以及砖混房屋均属于违法建设。执法人员还在调查中发现,该违法建设位于莲花山保护区范围内,是当前柳州市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及“莲花山保卫战”重点整治对象。

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其下达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和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为顺利拆除此处违建,执法人员在前期开展了大量工作,多次开展入户调查、宣传工作,动员当事人配合执法工作,尽快拆除违建。“刚开始当事人还是不太愿意配合,对我们下的文书也没有那么重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我们只是走过场,不会动真格拆除。”

随着执法人员不断地深入宣传,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且了解到配合执法人员自拆可以尽可能地回收物料减少损失。“开始我也不太清楚自己越了红线,把房子建在了保护区内,柳州现在提倡生态宜居城市,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的确不应该。自己拆除能尽量保全好这些建筑材料,还能回点本钱,希望大家也引以为戒,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当事人金先生说。

12月9日当天,当事人在搬离了违建内的所有物品后,积极配合拆除工作,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当事人自费请来勾机、吊机以及施工人员将违法建设拆除。据了解,当天拆除的违建面积为10604.43平方米。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全市“飓风行动”部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严格执行《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以全方位、立体化、常态化推进莲花山保卫工作,让山常绿,水长流,保护柳州城市“绿肺”,打造生态宜居城市。

本报记者 文鑫豪

通讯员魏欢 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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