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经多数业主同意匆忙引进智能充电桩? 事发航银路金山丽园小区,业主称程序不合理并担心充电费翻两三番

南国今报 2020-12-07 14:04 大字

物业公司在车库出入口张贴了公示。今报记者许洁琳 摄

今报记者许洁琳

近日,柳州市航银路金山丽园居民向今报反映,最近小区物业未征得多数业主同意,就在电动车停放点安装了智能充电桩,今后将实行扫码充电;但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计算,每辆车一个月的充电费将翻两三倍。这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投诉

12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金山丽园小区走访。据业主刘女士介绍,之前她看到有人来车库安装智能充电设备,好奇上前询问,才发现物业公司在车库出入口贴了一张A4纸,名为《金山丽园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的改造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称,改造后,电动车充电采取按次收费,电动车为60V或电瓶在5个以内的,每充3小时收费1元;72V、6个以上电瓶或使用锂电池的电动车,每充3小时收费1.5元。

刘女士说,有车主将《公示》拍照发在业主微信群后,群里就“炸”开了锅。大家纷纷开始“算账”。按以前的收费标准,如电动车是5个电瓶的,每天大约要充电6小时;此前的停车“月票”为41元,其中包含25元的停车费以及包月充电费。但实行扫码充电后,光充电费每月就要60元,加上25元停车费就是85元;而6个电瓶或使用锂电池的车辆,每月的费用则需要115元。

为此,有业主向其他安装了智能充电桩的小区了解情况,得知这些一般是1元可充4-4.5小时。另外,业主们认为,小区有大约700户,电动车就有将近500辆,那么重要的事情,物业仅仅是在车库出入口张贴公示,而没有在业主微信群发布,且公示没几天立即就安装,此举十分不合理。由于业主反对的呼声高,所以这几天安装工作已暂停。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该小区有两个电动车停放点,分别位于8栋和10栋楼下的架空层。在出入口除了刘女士所说的A4纸公示,还有一张内容相同的喷绘海报,落款为“柳州市东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11月17日”。在8栋车库的墙上,安装有一个个黑色方形的充电设备,每个可插两个充电器,中间有一个二维码。目前,这些设备还处于未通电未启用的状态。

物业回应

据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黄女士介绍,最近,消防、住建等监管部门来小区检查过几次,发现在电动车充电方面存在较多问题:现使用的非机动充电设施为直排式充电,使用年限已久,线路老化,存在短路等安全隐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为消除安全隐患,必须对两个电动车库的充电设备进行更新整改。

从公示信息上可看到,设备改造费用为5万元,由小区物业引进第三方服务商进行安装,并提供5年的系统维护和保养服务。车主通过手机登录该商家的微信公众号充值,然后现场扫二维码就可扣费充电。

黄女士说,之前车库都是“人工断电”,而智能设备是充满后自动断电的,相对更加安全方便。对于才公示3天就立即安装,她也承认不太妥当,但公司此举也是为了尽早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目前的收费标准仍在公示阶段,如业主认为价格过高均可以来提意见,公司会收集并统计起来作为参考,重新制定收费标准。

对此,居民韦先生认为,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充电设施,物业并不一定非得引进第三方的“充电商”;而且引进时也没有“货比三家”让全体业主投票,这个程序非常不合理。他说,很多人更希望恢复原状,整改为合格的线路和插座。

住建说法

就物业此举,记者联系了柳南区住建局。据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他们对该小区进行了检查,发现有居民私自“飞线”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建议物业统一安排一个区域进行充电,并未强制要求引进第三方企业提供充电服务。

该工作人员说,如果是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安装智能充电设备的,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需要先征得业主同意的。因此,如业主对物业公司这一做法有异议的,首先要明确小区两个车库所在的区域,是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另外,充电费在柳州是实行市场调节价,如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收费标准高于市场价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对此,韦先生等人表示,他们会收集相关资料,再向监管部门继续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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