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空中花园”为何迟迟未拆除?城管部门已下达强制执行催告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整改
记者 张捷
晚报讯一些新小区配备商业区,低楼层业主享有大露台的使用权,成了房开商销售该楼层的卖点。文兴路彰泰红小区11栋2单元3楼就有业主利用露台改造成中式庭院还搭建两处棚子,城中区城管部门对于涉及的违法建设立案查处(详见晚报6月25日05版)。近日,有网友向“晚报微姐”(微信号:lzrbwj)报料称,该露台的棚子从今年3月份开始施工搭建,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年时间;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到过现场多次,都因为进不了门、找不到当事人等原因未处理,违建也未拆除。
2日,记者根据网友的反映,再次来到现场走访,发现临街的3楼露台种植了不少绿植,搭配飞檐、门庭、水池、假山等,如同一处“空中花园”。
记者联系该小区物业方、城中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了解露台庭院的改造情况。随后,记者跟随物业人员韦女士、城管执法人员来到事发楼栋,发现3楼的住户均大门紧闭。韦女士表示,今年以来,物业方陆续交房给业主,目前他们也没有钥匙进入住户家中。
物业和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搭建“空中花园”的住户家门口,多次敲门无应答,城管执法人员再次吃了“闭门羹”(见左图)。无奈,城管执法人员从露台另外一侧到达了“空中花园”,发现该露台搭建的棚子已完成,城管执法部门对该棚子立案调查,经市规划部门认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设。
记者采访得知,9月22日,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处违建棚子作出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并于日前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强制执行催告书,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违建。
有业主认为,柳州市开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飓风行动”,依法拆除违建,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制止违法建设,不能让私搭乱建在小区成风。
城中区城管执法局查违中队副中队长苏鹏表示,之前,对于外墙处打洞开门的问题,当事人已整改;目前,对此违建棚子正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下达相关文书,当事人享有几个月的诉讼期。当事人“闭门不见”给执法工作造成难度,希望当事人能自行整改。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庭院的当事人周某。周某表示,他搭建棚子也是出于安全因素考虑,防止高空坠物,也希望能尽快妥善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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