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骚扰女子 还掐伤民警 男子一审因妨害公务罪获刑8个月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酒后回家途中耍酒疯骚扰过路女子,拒绝配合派出所出警民警调查,谩骂并掐伤民警,男子徐某最终为其行为付出代价。25日,记者从柳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提起公诉的这一案件已于近日由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54岁的徐某是柳州本地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过刑。经查,今年7月10日23时许,徐某饮酒后在柳北区北雀路某小区一药房前,拦截骚扰过路行人闹事,后被群众报警。市公安局雀儿山派出所接警后指派查姓民警、杨姓辅警出警处置。然而,在处置过程中,徐某拒绝配合调查,谩骂执法民警,并将查姓民警的脖子掐伤。经医院诊断,查姓民警的伤情为颈部挫伤。
据当事查姓民警证实,他们接警后按照相关规范出警,身着制式警服,驾驶警车赶到现场处理警情。在他们劝说被告人徐某回家的过程中,徐某大声叫骂:“你们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我就不回家……”并突然冲上前用手掐住查姓民警的脖子。查姓民警挣脱后,和其他警务人员一起将徐某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一路上,徐某仍在叫骂。
另据徐某归案后交代,案发当日晚饭时间,他和几个工友一起在某快餐店吃饭,其间他大概喝了2斤米酒,一直到22时许才散场。散场时,他已经感觉到了醉意,并骑两轮电动车回到自己的住处,想上楼回家睡觉,但连上楼的力气都没有了。这时,他看见有一名女子走过来,便借酒发疯,拦住这名女子不让对方走,并骂骂咧咧,跟对方发生了口角。徐某称,民警到现场处置时他已经完全醉了,感觉自己是见人就打,后来就被带到了公安机关。
10月23日,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妨害公务的罪名指控,徐某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院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酒后闹事,并以暴力袭击依法出警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该案实际情况,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徐某8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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