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他人言 重罚在眼前 一车主两年来违停28次被罚款4200元

柳州晚报 2020-11-12 18:29 大字

执法人员查处违停车辆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朱开健

晚报讯 “我朋友告诉我,说车辆违停被城管贴单,不处理也没什么问题,没想到被罚了几千块!”近日,在柳北区城管执法局,车主颜某在交完4200元罚款后连呼后悔。

“这种车辆太不像话了,到处乱停乱放,还让不让别人走路!”10月21日下午,市民韦女士投诉,在跃进路柳州银行前有车辆违停。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二中队接报后,来到现场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桂BBQ2XX的白色轿车停在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旁。虽然车主不在现场,执法人员却对该车十分熟悉,因为该车已经多次在此违法停车被贴单。

因在现场找不到车主,执法人员随即联系拖车,将该车拖至停车场。同时,执法人员用粉笔在地上留下相关信息,要求车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相应处理。

据执法人员查实,该车在人行道违法停车情况显示:2018年11月在雀儿山路违停首开被贴单记录,之后“一发不可收拾”,两年来先后在北雀路柳钢文化中心附近、北雀路西三巷口一带、跃进路东三巷口周边等处多次违停,累计被贴单28次。然而奇怪的是,车主对被贴单竟然无动于衷,从未现身前来处理。直到10月26日上午,车主颜某终于出现,对其两年多来共违法停车28次的行为“埋单”,以每单150元的代价,到银行一次性缴纳了4200元罚款。

据了解,刚开始被贴单时,颜某听其朋友说,城管贴单“不影响检车”,便抱有侥幸心理,开车出门时“任性”停车,且被贴单不予处理,没想到如今“新账旧账一起算”,颜某直言“亏大了”。

执法人员表示,公共人行道是用来给路人通行的,可是一些车主为了图方便,在没有施划停车位的情况下,擅自把公共人行道当成“私人停车场”,“任性”占道停车。为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违法停放车辆的拖移和处罚力度。市民如发现违停现象,请拨打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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