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现场“指导”拆违

柳州日报 2020-11-12 18:46 大字

拆除现场

如果担心楼顶漏水,能不能擅自随意搭建钢架棚防水?答案是不能。雅儒路364号小区内一住户在楼顶违规搭建钢架棚,就因为属于违法搭盖,11月11日上午被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法拆除(见右图)。让执法人员印象深刻的是,由于做思想工作到位,当事人不仅没有怨言,还充当义务“安全员”,在拆违现场“指导”劳务工人的拆除工作。

据了解,当天拆除的钢架棚,面积约60平方米。据违建当事人陈先生说,其住宅楼属于“年迈”楼房,这套房子是在十年前买的二手房。随着时间流逝,楼顶的防水隔热层已经破旧不堪,很多隔热板都已经烂了,不仅隔热效果大打折扣,还经常漏水。为此,两年前,他请来施工队,擅自在楼顶搭建了一个钢架棚,连人工带材料,总共花了1万元。陈先生还说,当时搭建的时候,也没考虑到是否属于违法搭盖的问题。

随着打造“无违建小区”工作的开展,执法人员对该小区涉嫌违法搭建的住户,逐一上门做思想工作,动员当事人配合查违整治。最终,包括陈先生在内的多名违建当事人,签署了助拆协议。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定要记得绑好安全绳!” 在拆违现场,看到工人们爬上棚顶,由于担心棚顶太滑导致工人发生意外,热心的陈先生再三叮嘱。当工人们拿着撬棍走动时,陈先生又及时提醒:“尽量踩到有螺钉的地方,那是钢架棚的龙骨位置,承受力大一点!”

陈先生为什么会如此热心?原来,执法人员了解到,他平时从事的是房子装修工作。据陈先生说,搞装修也好,拆棚子也好,做什么工作首先要有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措施。陈先生还说,今天“啰唆”了几句,是因为身处户外工作环境,“习惯成自然了”。

对此,执法人员表示,随着打造“无违建小区”工作的开展,对于小区内的违法搭建行为,将继续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查处,希望违建当事人都能像陈先生一样支持和配合查违工作。 本报记者 文鑫豪

通讯员朱开健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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