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出台管理办法 职工可用医保个人账户为自己或家人购买商业健康险

柳州晚报 2020-10-29 11:38 大字

记者 冼冰

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近日柳州市印发《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为本人或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根据《办法》,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从商业保险机构提出的具体险种方案中选取符合柳州市参保人员保障需求、且与柳州市职工医保、大病保险等保障制度相衔接的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体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三年为一个承保周期。

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或亲属(仅限于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购买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开招标确认的商业健康保险。

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应参加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为正常参保状态。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为亲属(仅限于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员参加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为正常参保状态;二是参保人员未办理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三是参保人员亲属参加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为正常参保状态。

目前,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正在进行公开招标程序,以确定具体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届时,参保人员可通过商业保险机构开设的投保缴费平台或线下营业网点办理投保及缴费手续。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应按照自愿原则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与商业保险机构以合同方式确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参保人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生的各项纠纷由当事方,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商业保险机构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新闻推荐

勇当柳州经济发展生力军

日报消息(记者罗秋振)昨日下午,市委书记郑俊康率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商务局等部门领导一...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